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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晶:1970—2000年间日本法制史学者访华纪闻笔下的中国学界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阅读数:

赵晶:19702000年间日本法制史学者访华纪闻笔下的中国学界



赵晶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


随着20世纪七十年代初中、日两国邦交的正常化,日本的中国法制史研究者陆续来华做短期访问、长期留学、参加学术研讨会、查阅史料等,留下了一些文字记录,保存了他们对彼时中国学界的观察,反映了上个世纪最后20余年间两国法制史研究者努力打破学术隔阂、互通信息有无的交往历程,可从域外之眼的角度补充我国法学学科史、法学院史等论述。


本文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日本东洋法制史学史初编(项目号:18JHQ064)的阶段性成果。


十多年前我曾集中翻读过中华书局出版的近代日本人中国游记系列,透过这些域外之眼,从别样角度感知当时中国政治、社会、学界乃至于自然风貌的方方面面。2010年赴日留学以来,我也因此特别留意日本中国法制史学者的相关游记或旅华随感。


目力所及,广池千九郎于19083-4月间访华的相关资料可以说是最早的记录。他是活跃于明治、大正之际的学者,整理过《倭汉比较律疏》和近卫家熙本《唐六典》,先后出版《东洋法制史序论》、《东洋法制史本论》等专著,可谓日本中国法制史领域的开拓者之一。后人曾将其生平、学术业绩辑为广池千九郎资料集,其中一种是《清国调查旅行资料集》,包括旅行计划、旅费筹措、内藤湖南等写给罗振玉的引荐函、在北京的行程(如在修订法律馆的演讲、参观肃亲王府的家塾等)、调查风俗习惯的问卷、回国后提交的旅行报告书等。

                                              

1  清廷发给广池千九郎的护照,下载自廣池千九郎記念館网页


相比于广池千九郎的短期来访,在日本、中国法制史领域皆留下宏富著述的泷川政次郎则在华定居长达12年。


早在第一高等学校念书时,他就曾来华访问,写下了《登泰山、诣孔庙记》(1917年)。1931-1933年,他于中央大学任教期间,每年都有访华之旅,发表过《燕沪游记》(1934年)等。193412月,他因发表《大化改新管见》一文而受到右翼分子的攻击,只好转赴伪满洲国司法部法律学校任教,其间曾于1937-1939年客居北京,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他成为苏军俘虏,1946年才回到日本。在这一时期,泷川政次郎写有《多伦诺尔的喇嘛庙》(1937年)、《北京与日本》(1938年)、《旧中国的动脉大运河》(1939年)、《北京与象》(1939年)、《站在圆明园的废墟上》(1939年)、《辽金的古城址》(1941年)、《苏州游记》(1942年)、《东京城再游记》(1942年,此处的东京城是指渤海国上京遗址)、《天一阁凭吊记》(1943年)、《兴京纪行》(1943年)等。


以上部分篇什被收入其著《法史零篇》(五星书林1943年版)等书,而且《法史零篇》还专设随笔及纪行一编,另收有《何绍基与菅先生》《回忆劳乃宣》《北京的史迹概观》《北京的官衙址》《辽阳汉代坟墓参观记》《近来的上海》等。


2  二图皆为泷川政次郎所摄,转自其著《法史零篇》(五星书林1943年)


与泷川政次郎有过多次论战、被认为在日本研究中国法制史方面留下了巨大足迹的仁井田陞,也留下了一些赴华调查史料、农村习惯时的观察、随感。除其回顾自己学术人生的文章《中国的法与社会与历史》略及访华调查经历及其对中国认识的意义外,另有许多专文,如《河北大兴县新宫村视察状况》(1940年)、《清代北京的刑场——访问刑法学者董康》(1941年)、《大连、北京监狱参观记》(1941年)、《北京随想》(1943年)、《从中国之旅归来》(1959年)、《新中国的法与道德——中国之旅的印象》(1959年)、《中国旅行谈——人民公社与家庭制度》(1959年)、《上海的流氓惩治》(1960年)。


3  转自日本国际法律家联络协会日本法律家访中国代表团编《中国の法と社会:訪中法律家代表団の報告》,新読書社1960


众所周知,1949-1972年间,中日之间并未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除仁井田陞曾作为日本法律家访问中国代表团成员之一,应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之邀,于19598-9月间来华访问外,目前我并未看到其他学人的来访记录(当然,岛田正郎、滋贺秀三曾在此期间访问过我国台湾地区)。19729月,中日两国政府正式建交,这为两国的法制史学者展开正常的学术交流奠定了政治基础。


以下将撷取日本中国法制史学者于1970-2000年间访华的若干记录,聊作铺陈,或许有助于当时的亲历者回忆往事、现下的年轻学人了解彼时学界的景况,并从域外的视角,丰富近年来方兴未艾的法学学科史、法学院院史的相关论述。


1


中国日本友好协会应东京大学农学部教授田村三郎、坂本楠彦的要求,于1976年邀请东京大学人文社会学科的教授组成友好访中团,在当年1214-28日间访问中国,先后到访北京、西安、苏州、上海等地。


该访中团以文学部福武直(农村社会学)为团长、法学部坂野正高(中国政治外交史)为副团长、农学部阪本楠彦(农业经济学)为秘书长,团员还包括法学部斋藤真(美国政治外交史)、滋贺秀三(中国法制史),文学部西嶋定生(中国经济史),经济学部隅谷三喜男(工业经济学)、大内力(农业经济学)、宇泽弘文(理论经济学),农学部椎名重明(西洋农业史),教养学部玉野井芳郎(经济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冈田与好(西洋经济史),以及两名随员上远惠子、今田好彦。作为日本大使馆文化专员的东大文学部教授前野直彬(中国文学)在上远惠子中途回国后作为准团员加入考察的旅程。


此次访问的观察与体会集中体现在东京大学出版会于1977年出版的《现代的中国——东大教授访中团报告》中。


除福武直所撰友好访中之旅——代序、阪本楠彦所撰四次访问中国——代跋外,全书分为访中报告访中所感两编,前者收入毛主席逝去后的政局(坂野正高)、人民公社与农业(大内力)、工业劳动者与工场(隅谷三喜男)、历史、文物见闻记(西嶋定生),后者收入中国的自然与社会(玉野井芳郎)、中国访问、断想(斋藤真)、中国的经济学批判(椎名重明)、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感想(冈田与好)、看见毛思想的实践(宇泽弘文)、中国农村的今昔(福武直)、“‘副团长的经验(坂野正高)、中国的魅力(滋贺秀三)。14篇文章详细叙述了此行的所见所闻所感,也配有相关图片,直接呈现彼时中国的面貌。


4  乌兰夫在人民大会堂会见访中团,引自《現代の中国——東大教授訪中団報告》第17页。滋贺先生应在后排左三


滋贺秀三在旅途中感染肺炎,因此除日常参观、访问外,对于当时西安、上海的医疗状况也有所观察。他的文章论及当时中国人的衣食住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人民公社的运作状况等,只在最后一小节谈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内容,即1218日访中团到访北京大学时,他与国际法专业的教授刘丁有所交流,由此获悉:北大法律系从1974年开始恢复招生,7475级各有60名学生;此外还办过5短期训练班3个月或半年)、2进修班(一年);当时教学课程单一,基础科目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政治学、中国共产党史,专业科目有国家与法的理论、法制史、民法、刑法、国际法等,而且贯彻开门办学的方针,让学生去农村和工厂调解、处理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到法院旁听、实习。


滋贺秀三现场提问道:在缺乏民法典、刑法典的情况下,如何教授这些课程、使用何种教材?刘丁回答:教材由任课教师自行准备。归国后,他又通过书信提问:法制史是指解放区的革命法制史,还是数千年的中国法制史?刘丁回答:包含二者,且相关师资正在准备讲授外国法制史的若干问题。


上述内容基本可与北大法学院院史的叙述相印证:所谓短期训练班,应指政法干部培训班;1974-1976年所收三届150余名学生,为工农兵学员;刘丁作为北大法律系教师出面接待,则与197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部分教职员并入北京大学相关,1978年人大法律系恢复后,他们中大多数人又回到原来的岗位上;至于76级入学后,教学安排得到明显改善,所开课程中确实出现了中国政治法律史、外国政治法律史(72课时)


2


1979年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的消息传入日本,使日本的中国法制史研究者萌生了与中国学界接触的念头。经日中文化交流协会斡旋,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邀请,日本法制史研究者访中团于1981628-77日访问北京、上海,分别前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文物局、北京图书馆、第一历史档案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图书馆等。访中团一行四人,除上述滋贺秀三外,还有岛田正郎、冈野诚、寺田浩明。而在日本访中团启程前,受日中文化交流协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考察团(韩幽桐副所长、韩延龙主任、刘海年副主任、黄明川副处长、吕文忠翻译)先行赴日,于61-15日访问东京、名古屋、京都、大阪诸大学。


5  转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視察団が帰国》,载《日中文化交流》第303号,1981


6  转自《法学研究》1981年第6


岛田正郎曾撰文详细回顾此次交流的见闻与感受:


首先是研究机构。在他看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中国的法制史研究的一个中心,除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各省、直辖市也设有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甚至法制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设立于1977年,当时有9名成员(含1名资料员),专攻秦汉、隋唐、近现代法制史,是云梦秦简、革命根据地法制的研究重镇。至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则未设置法制史研究室。


其次是法学教育。这得益于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访问以及在座谈会上与北京政法学院教师的交流。当时重视基础理论课程,本科学制已由文革时的3年改为4年,除修满课程学分外,还需完成3个月的司法训练和学位论文,方能毕业。法制史是法律系的必修课业,分为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律思想史4门课程,其中中国法制史有110课时,分为古代、近现代两部分。北大、人大皆已刊行各自的教科书,即肖永清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简编》上册(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张晋藩、张希坡、曾宪义编著的《中国法制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至于大学之内,各个科目设置相应的教研室,如北京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的编制是10人。


7  访中团与北京地区的法制史学者合影,照片由寺田浩明先生提供


再次是法律史学会。岛田正郎概述了19799月长春年会的情况,介绍学会的基本构成,如各地的法学研究单位(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制史研究室、各大学的法制史教研室等)为团体会员,不属于以上单位的法制史研究者(如历史系的教员)为个人会员,当时共150余人。学会于1980年在北京、西安各举办过1次研讨会,并设立编辑委员会,编纂出版会刊《法律史论丛》,第1辑即将出版,第2辑也已组稿完毕。据他所言,63日在明治大学召开的座谈会上,日本学者曾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考察团询及外国人可否入会的问题,韩幽桐所长的回答是不是不可以,需要回国后研究


8  岛田先生言,《法律史论丛》第3辑想要刊登他与滋贺先生在京发表的两篇报告。然覆按第3辑,仅见滋贺先生文的汉译本,不详何故


复次是学术研究。据岛田正郎观察,当时中国学界正在讨论法的继承性问题,这涉及到对过去和国外法制的参考问题,而出版品侧重于叙述国家的法律制度,属于制定法的历史,而非法的历史。在文革以前,法制史被包括在政治制度史中,现在则处于政治史或政治制度史与法律史或法律制度史两分的局面。除云梦秦简的整理与研究外,当时的法学界有以韩延龙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料的整理与研究、张晋藩对清代刑部档案的研究,史学界则有杨廷福对《唐律疏议》的研究、唐长孺对吐鲁番法律文书的研究等。


他还听说薛允升、沈家本、程树德、徐朝阳、杨鸿烈、瞿同祖、陈顾远等1949年以前法制史名家的论著将被再度重印;而对日本的中国法制史研究,仁井田陞的业绩受到高度评价,或将译介《中国法制史研究》四卷本,但中国学界所掌握的日本学术信息止于1960年代前半期。访中团希望拜访费孝通与瞿同祖,但中方认为与法制史无关,未加安排,他推测这大概也是不安排他们接触部分历史学者的原因,可见当时中国学界对法制史的定义较为狭窄。


9  访中团在国家文物局调研睡虎地秦简,照片由寺田浩明先生提供


最后是学术辅助机构。他们根据《北平图书馆善本书目》(1951年)和《上海图书馆善本书目》(1957年),事先提出部分古籍的阅览申请,但因时间有限,或夏季潮湿、贵重书籍无法出库等原因,并未完全如愿。而且当时图书馆并未印制目录册,又因外国人不能填写、提交阅览申请单,所以无法使用检索便利的卡片目录。至于他们访问第一历史档案馆、阅览刑部档案时,曾提及我国台湾地区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正在整理的三法司档案,主事者鞠德源对此颇为了解,且给予了正确评价。而当被问及理藩院档案是否尚存时,鞠德源反问道不在日本吗,岛田正郎表示自己并未听说,并推测理藩院靠近东单大街,清末义和团运动时此处为日本军占领,也许因此有所变故。


这应该是中日两国的法制史同行第一次集中交换各种学术信息,也由此开启了此后四十年间的国际学术交流。其实这也并非特例,如1983年日本唐代史研究会访问团也曾到访上海、重庆、成都、西安等地,目的是想参加在成都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唐史研究会年会,终因外国人不能与会,而改由四川大学举办一次学术交流座谈会。日本方面从1982年开始就与中国学界联络此事,唐长孺于198314日写给黄永年的信中就提到顷间得仲荦同志来函,告知日本堀敏一先生曾有函拟组织日本唐代史研究会成员于今岁参加我唐史研究会第三次年会,旅费一切自办云云。并告已致函念海同志知悉。记得去年春间日本菊池英夫先生函亦为此事


唐史研究会于1980年在西安召开成立大会,1981年在扬州召开第一届年会,1983年将在成都召开第二届年会。唐长孺所谓第三次年会实指成都年会,但在届次上包括了成立大会。在中国方面,为接待日本学者与会,除前述这封信函外,黄永年与唐长孺、黄烈之间当年至少有六封往返信函(120日、215日、222日、714日、8月、923日)专门讨论此事。


一开始中方拟正式邀请日本学者参会,由四川大学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称与唐史研究会无统属关系,只好改向中国社会科学院申请,黄烈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向院外事局提出申请,外事局以院部文件规定各学会的学术研讨会一律不得邀请外宾为由而拒绝审批,黄烈只好建议日本学者以旅游的方式来华,通过旅游管理单位提出与唐史研究会某些学者座谈。由此可见80年代两国学者想要互通声息的迫切愿望,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相关规定,或许也可窥知前述韩幽桐所长回答日本学者询问外国人能否加入学会时的真实心境。


10  刊登了两次年会信息的三辑《中国唐史学会会刊》


更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日本唐代史研究会访问团团长堀敏一在成都的交流会上做了题为关于日本的唐史研究特征的报告,其中第二点就是律令研究,被定性为具有日本特点的研究课题1986年,日本唐史研究专家访中团再次来华参加中国唐史学会第三届年会,团长布目潮沨做了题为最近日本之唐代史研究——以律令为中心的报告,逐篇介绍日本当时最新出版的论文集《律令制——中国朝鲜之法与国家》(汲古书院1986年版),详细讨论他所关注的避讳由礼入律的问题等。这自然也是中日学者在法制史研究上的学术交流。


3


前引岛田正郎的文章称,当时北京大学有来自40个国家的180名研究生,其中日本留学生最多,有39人。可知彼时日本来华留学生的数量不少,从他们的眼中,也可窥知当时学界的一些状况。


19858月起,时为东京大学博士生的高见泽磨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留学一年。当年12月,他向中国国家教委提出申请,希望从19869月起留学北京大学法律系。国家教委于翌年6月回复称,无法在社科院系统与大学系统之间办理留学生的转学手续。因此,19869-12月,他只能参加北京大学举办的商业性课程第一届中国法进修班。参加者共13人,美国9人、加拿大1人、澳大利亚1人、比利时1人、日本1人;其中有3人为法学院学生,除高见泽磨外,还有2名美国人,但只有他以中国法为专业。


11  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班招生手册,转引自《東洋法制史研究会通信》试行号附录


进修班结束后的当年12月,高见泽磨最终如愿成为北京大学法律系的长期留学生,为期7个月,指导教授为饶鑫贤。据他所言,当时法律系开设的法制史课程有三:其一是张国华所授中国法律思想史,因是周六下午四课时而未选修;其二是张国福所授中国法制史,他当时刚出版首部《中华民国法制简史》,这门课是必修课,选课者众而座位少,所以也未选修;其三是李志敏所授中国古代民法史,选修者不足20人,这是高见泽磨唯一选修的课程。为了锻炼口语能力,当时由法律思想史的研究生与他对读《韩非子》,再由他粗略地介绍日本的历史。


以上这些内容,都见于高见泽磨的经验总结《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留学生活入门》。他在篇首还提到,关于上海的留学生活,曾口头报告于1986年东洋法制史研究会夏季合宿。可惜我们无法读到书面文本。


1988年7-8月,高见泽磨又来华访问,以其当时的见闻、此后中国来信以及结合倪正茂于当年2月访问日本时所言中国学界的情况,撰写了一篇报道,列出郑秦、俞荣根、费成康、倪正茂四位的简历、著作目录以及近期研究课题等。另外,他还提到,自己访问北京时,张晋藩出差在外,只有朱勇留守其家,此后接到张晋藩来信,有三点内容:其一,中国政法大学可接受日本学者留学,事务性工作可联络外事办的郑静仁;其二,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制史学科于1988年获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三,朱勇正着手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法研究,希望通过日本学者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学者进行交流。


十年之后的1998115日,受郑秦、曾尔恕等招待,高见泽磨一行三人又参观了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图书馆,并与田涛进行交流。他又为此撰写了一篇书面报告,介绍图书馆的楼层结构、藏书状况,特别提到外文书中最多的是英文书,其次是日文书,其中日本《法制史研究》第37号以前有若干册,被置于日文书法制史类,第38号以下则作为期刊保存,第47号置于新刊杂志架上。


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虽然知道第38号以下是日本方面寄赠的,但不知寄赠者为东洋法制史研究会,所以他在文中建议以后赠书应该钤研究会之印。最后,他认为中国政法大学是研究中国法的日本学者理想的留学地之一,尤其是法制史研究,在中国属于屈指可数的学术单位。


12  2011817-19日,我在日本大学法学部箱根仙石原寮参加第30回东洋法制史研究会夏季合宿。18日晚,铃木秀光先生问起东洋法制史研究会寄赠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制史研究》年刊。留学归国后,我于同年1017日调查学院路校区图书馆,撰写了《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藏日本<法制史研究>年刊的相关情况》,后刊于《东洋法制史研究会通信》第21号(20128月)。彼时图书馆依然采用两分保存法,以上数图皆转引自该文。2022122日,冈野诚先生来信告知,中国政法大学最初获赠的《法制史研究》其实是滋贺秀三先生个人寄送的


实则,在高见泽磨一行来访前数月,京都产业大学法学部专攻日唐法制史比较研究的川北靖之刚刚结束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为期一年的访学(始于199781日)。他也撰写过一篇留学回顾,介绍中国政法大学两校、五系、在校生人数等,以及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当时每周二召开所会,全员投入《中华大典·法律典》编纂的情况。除此之外,他还访问了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博物馆和图书馆,在夏应元的介绍下,结识了博物馆李伯谦馆长、图书馆古籍部张玉范主任;又经徐世虹安排,访问历史系王永兴府上以及刘俊文办公室,当时王永兴所著《陈寅恪先生史学述略稿》新近出版,在当时的风入松书店是最畅销的书籍,而在访问刘俊文前,川北靖之也刚购入《唐律疏议笺解》。


一年间,他还到成都、香港、郑州、洛阳、开封、济南、曲阜、泰山、大同、五台山、太原、上海等地旅行,其中两赴杭州,分别拜访杭州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参加遣唐使时代的东亚文化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一次赴杭回京、路经上海,还访问过华东政法学院,受到张伯元的接待,并拜访了《唐律疏议译注》的编纂者之一辛子牛。


冨谷至曾回忆道,1981年在中国留学时,外国人很难自由地到处旅行;前述唐史研究会举办成都年会时,日本学者过门却不能入。而十多年后,川北靖之的留学经验则全然有别,可见中国对外开放的推进程度。


4


其实,外国的法制史研究者正式参加中国举办的学术研讨会,至少在1980年代末就已实现。1989419-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华夏研究院法律文化与法制发展战略研究所在北京康悦饭店联合主办了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宫坂宏、寺田浩明两位分别撰写了两篇会议报道,并将当时的会议简报、华夏研究院与《法律史研究》的介绍资料、会议论文集目录和与会学者名单等附录其后。


13  载《東洋法制史研究会通信》第4号,19895


根据所附会议资料可知,与会的外国学者共13人,来自日本9人(除以下所列大会发言的4位外,还有宫坂宏、野木村忠邦、籾山明、堀毅、植田信广)、来自美国4[除以下所列1位发言者外,还有赛德曼(波士顿大学教授)、彭德(律师)、赛德尔(福特基金会代表)];参会论文41篇,外国代表提交的4篇皆来自日本(除以下所列大会发言外,会议论文目录中还列有堀毅《台湾的中国法制史研究》),大会发言者16位(张晋藩、张国华、李学勤、大庭脩、杨一凡、池田温、史金波、利光三津夫、李贵连、寺田浩明、钱大群、倪正茂、俞荣根、韩延龙、张希坡、杨永华),又有5位学者在会议结束前作与会感想的发言[叶孝信、饶鑫贤、薛梅卿、寺田浩明,以及时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生的梅利莎·麦柯丽(Melissa Macauley]


《法律史研究》编委会于1990年出版了《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所收论文亦为41篇,然未见堀毅之作,替之以高恒的《汉武帝的法律思想》;其他学者的论题或有些许变动,如饶鑫贤的参会论文题为《从<张木岳集>看明代后期的法制改革》(张木岳集应作张太岳集,原目录有误——笔者注),正式发表时为《张居正法律思想研究》,而完全改变论题者仅1篇,即甘功仁、乔丛启的与会论文题是《居觉生先生的著述与法治思想》,正式发表时则为乔丛启《民生主义目的刑论——孙中山刑法思想的核心》。其实,根据寺田浩明所列议程,在16位大会发言者中,有7位并未宣读所交论文,而是重新拟题报告,具体如表1


1 1989年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发言情况


宫坂宏除详细介绍5篇现代法史的大会发言外,还特意提到以下与会体验:


第一,他与寺田浩明于416日抵达北京机场,由韩延龙、于敏、徐立志接机并送他们到旅馆,会议秘书组秘书长杨一凡、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刘海年分别于当晚、翌晨前来问候,会议第一天晚上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家福又主持召开座谈会,令人颇感礼遇。


第二,会场全程配备4位日文翻译,可见会议主办方的用心。译者之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专攻中日关系史的武寅女士,为宫坂宏的友人、日本研究所韩铁英的夫人。


第三,大会发言论文16篇,其中5篇为清朝以后的近现代主题,占三分之一,可见对这一领域的重视。此外,秘书组配还发了两期会议简报


第四,会议主办方之一的华夏研究院在会议第二天晚上召开座谈会,强调其民办性质,且言相关学术活动已得到江苏人民出版社的支持,也有望得到陕西人民出版社、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的协助。


第五,在日本的与会者中,野木村忠邦与法律史或法律学全无关系,而“R仅在自己报告时出现,最先将此次研讨会信息带回日本的“H则并未出现,辜负了中国方面的好意。


寺田浩明除详细交代开幕式流程、发言规则(如每位发言20分钟、回答提问10分钟)、会议议程外,又着重介绍以下方面:


第一,会议第二天晚上,华夏研究院与法学研究所召开联谊会,内容包括杨一凡介绍法律文化与法制发展战略研究所的设立宗旨与目的、甘巧仁副所长介绍研究所聘任研究员36名以及研究经费来自民间捐赠、宫坂宏代表日本方面发言、研究院谢韬院长作演讲,还举办了研究员聘任仪式。当然,寺田浩明对民间的含义等存在疑惑之处。


14  载《東洋法制史研究会通信》第4号,19895


第二,会务组分发了就创办国际性学术丛刊《法律史研究》敬告中外同仁书24日,刘海年、杨一凡又到寺田浩明房间专门说明办刊思路,如每辑25-30万字,每年1辑,单篇论文以1万字为标准,投稿以中文为限,以首发为原则,外国期刊上一年度刊登的重要论文可酌情选刊译本;拟选聘外国联络委员,日本方面拟聘4名(关东、关西各2名),负责推荐论文、征集对杂志的建议、向日本学者传达中国方面的想法、促进中日学者的交流与共同研究、协助杂志交换、协助中国方面获取日本学界法制史研究的资讯等。寺田浩明想了解与已刊的《法律史论丛》有何差别,得到的回答是体现国际性”“权威性


15  载《東洋法制史研究会通信》第4号,19895


与这一敬告中外同仁书相似的文本,亦见载于《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作为《法律史研究》丛书第一辑),名为就编辑出版《法律史研究》丛书告读者书。《论文集》的主编是杨一凡,其卷首还列有《法律史研究》论文推荐委员会委员[]七野敏光、[]R·兰德尔·爱德华、王家福、甘功仁、[]寺田浩明、刘海年、李启欣、吴建璠、武立蜂、张国华、张晋藩、[]冈野诚、[]罗伯特·C·贝林、俞鹿年、饶鑫贤、高恒、高潮、韩延龙、曾宪义。


1980年代末,这一办会与办刊模式确实已颇显前卫,可见中国学界与国际接轨的热忱与努力。事实上,得益于这一会议平台,中、日学者之间的确建立起更为实质的学术交流关系。如池田温请会务方转交信函给薛梅卿,询问《宋刑统》的版本问题;时为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助手、与池田温关系密切的川村康,也在此后与薛梅卿保持六年之久的通信往来。至于华夏研究院所强调的民办民间属性,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民间学术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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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岛田正郎的文章提及,北京图书馆所藏蒙文、满文材料,大多是民国以后的出版物,自己从此次调查中获益不多,但对关心《唐律疏议》各种版本的冈野诚来说,此行或有裨益。的确,对冈野诚而言,《唐律疏议》的重要版本(包括敦煌写本残卷)等皆藏于北京图书馆(1998年改名为中国国家图书馆),所以他曾多次来京调查,也曾赴上海、台北等地调查《宋刑统》以及其他史部政书类文献,赴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调查吐鲁番文献等。


早在1978年,他就曾两次赴华。第一次使用参观团的名义,根据中方安排,参观人民公社、医院、学校、幼儿园、工厂等,听取现场负责人援引大量数据的报告,在上海近郊的人民公社看到许多品种优良的黑猪等;第二次是作为平冈武夫为团长的中国研究者访中团一员,虽然行程依然包括参观新村、工业展览馆、人民公社、小学、工厂等,但已添加了难得的学术元素,如大学、历史遗址等,尤其是他终于到访位于文津街的北京图书馆,得见宋元递修的善本《律附音义》,其所撰《近刊景宋刊本律附音义》(1980年)、《北京图书馆藏宋刻律十二卷音义一卷简介》(1980年)皆与此行相关。


1983年329日至87日,他留学华东师范大学,跟随杨廷福学习。在此期间,杨廷福因眼疾入院,又推荐他去复旦大学法律系求教叶孝信。8月以后,冈野诚到访西安、洛阳、开封、安阳等地,最后于827日抵京,在中国人民大学继续访学2个月。前述黄永年在1983923日致唐长孺的信中也曾提及:暑期中冈野诚到西安,与年晤面……冈野诚君现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可由年与之联系……”彼时,北京图书馆依然还在文津街,白石桥的新馆落成于1987年。


此后,冈野诚又于19944-6月访问北京大学法律系。11年前来京是秋季,当时他希望下次能在柳絮飞舞的季节来访,终得遂愿。此次来华,除先后前往武汉、江陵以及从西安到天水的渭水盆地外,主要是在北京图书馆白石桥新馆调查北图藏唐律残片。起因是他曾推测北图藏丽字85号《目连救母变文》残卷可与同馆所藏的霜字89号缀合,既然丽字85号背面贴有用于修补的唐《职制律》残片,那么霜字89号背面也可能贴有唐律残片。为了验证这一猜想,他向北京图书馆提出申请,最终在善本阅览室找到了原本用于修补霜字89号的2块唐律残片,并与丽字85号背面的3块残片实现缀合。


虽然结果令人兴奋,但过程却相当曲折。调阅残片的申请,几经周折,在1个半月后才获准;最初到手的丽字85号、霜字89号背面,皆未见修补残片(但有剥离痕迹),他向善本阅览室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调阅从两件文本背面剥离的残片时,被要求与负责人李际宁直接对话;李际宁一开始称目前正在整理这批文献,难以调取,后因冈野诚坦陈来京的目的就是确认这些残片的存在,他才拿着冈野诚记录文书号的笔记本,去别的地方拿来了相关残片;冈野诚做完简单记录、返回北京大学的宿舍后,又发现自己忘记确认诸多重要的细节,翌日再往北图,提出再阅的申请。


16  当时的善本阅览室,转自冈野诚「中国国家図書館」図書の譜:明治大学図書館紀要6号(2002年)第220


因此,他感慨道:在日本,宋版书作为国宝,是不能调阅的,而在北京图书馆,原则上只能利用缩微胶卷,只有在无法判读文字时,才可以申请调阅原卷。但过程相当麻烦,需要坚持不懈地向善本阅览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说明,而且有必要与负责人直接沟通。如果无法让负责人了解这对于研究的重要意义,那么就不可能看到原卷。即使某个时候可以阅览原卷,也不意味着任何时候都是如此,全凭运气。到了2000年,冈野诚再访中国国家图书馆时,制度又发生了新的变化:首先是需要缴纳5元,申请临时阅览证(1个月有效);其次是每次申请调阅仅限一册,且根据古籍的重要性,分别收取10元、20元的费用。一部古籍分为数册,调阅成本相当之高。


不仅如此,他在2001年发表上述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唐律残片的论文之前,也曾多次尝试获得残片的照片,但始终未能如愿。他听说,对于新资料,中国学者有先行发表的权利,在此之前,外国学者很难拿到资料照片。


除上述在图书馆的体验外,冈野诚还专门撰写过一篇文章,介绍自己在19944-6月访问北京大学、同年9月至19951月访问台北汉学研究中心时对两岸法史学界的观察,内容包括(1)大陆的中国法律史学会(管理层、组织机构、出版物、获取学术信息的途径)与若干新近出版物(《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历代刑法志注译》《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法律》《中国法律图书总目》《中国法学著作大词典》《中华法案大辞典》《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日本国大木干一所藏中国法学古籍书目》);(2)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国法制史学会(管理层、代表性学者、1994年会员大会、出版品)以及研究状况(黄源盛对本地五十年学术史的综述、对张伟仁的印象、淡新档案研究和中研院史语所的数据库开发);(3)两岸对沈家本的纪念与研究;(4)东吴大学章孝慈校长及其推动的三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其中不乏一些有意思的个人体会:


第一,中国大陆的研究者对本国学界的组织、活动状况并无整体、准确的把握。例如《法律史通讯》是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内部资料,外国人一般无法寓目。冈野诚大概以此询及部分大陆学者,得到了不尽相同的说法。


第二,到访北京大学后,他想了解法律系教职工的情况,却发现当时并无教师名录或系所介绍册,询问留学北大历史系一年以上的日本学生后得知,他们从未见过所谓的教师名录,也不知道本系教师的整体情况。


第三,张伟仁给他的印象之一是,对日本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水准相当了解,但因为未习日语,所以研究主要依靠中文与英文文献,这大概与张伟仁出身大陆、与我国台湾学者经历有别所致。


第四,两岸法史学界都具有浓厚的法学色彩,与历史学的联系较弱。因为他所持的立场是兼顾法学与历史学,所以对此颇为惊诧。又或许是受他这一观察的影响,高明士于1995出席中国法制史学会年会,报告中国律令与日本律令


关于冈野诚提到的第二点,前引川北靖之的文章也有所回应:他在北京大学建校百年之际,看到纪念出版品《今日北大》第三版,其中第七章第三节是教授名录(包含离退休人员),信息更新截至1997101日。这一名录虽不详细,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正式发行,相比于冈野诚观察到的情况,自然有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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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学界越来越重视四十余年来的学术发展史,无论是学者口述、回忆、日记等的出版,还是院系、学科、学会等过往资料的整理,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个中原因自然错综复杂,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这与国外兴起的、以学者研究活动本身为对象的历史研究潮流相同步。例如德国学界的学问史Wissenschaftsgeschichte),检讨和评价的对象不仅限于学说史,还涵盖研究的学术性、制度性、精神性背景等,日本学者也因此提出了若干研究的方向,如学者的经历、教育活动、研究业绩、学问观、研究方法、使用资料、研究背后蕴含的问题意识,与同时代学术状况的关系,与同时代的政治、法律、社会状况的关系,与此前学术状况的关系,以及学术的硬件设施(大学的学科、学会、出版等)之类。


既然是历史研究,自然要寻求多元化的史料,如四十年来海外学者对我们的观察,也应是一个重要的方面。2022109日,李云龙为筹备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十一届青年法史论坛(1029日召开),来信命我在圆桌会议环节分享对法律史学科早期创建与未来发展的想法,辞而不得,只能拾掇如上材料,努力展现当下学术环境来之不易的过程,聊供同仁参考。


  • 在历年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先后得到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川村康教授、中央大学法学部赤城美惠子教授、龙谷大学农学部中田裕子教授、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康韵梅教授与郑博元学兄、明治大学名誉教授冈野诚先生与石野智大博士、爱知县立大学日本文化学部陈睿垚学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胡耀飞教授等惠助;冈野先生与京都大学名誉教授寺田浩明先生在收到拙文初稿后,先后赐函分享对往事的回忆、掷下当年所摄照片的电子版、寄赠相关日文资料等;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教授建议增加日本学者参加中国唐史学会第三届年会之事,谨此一并申谢。



本文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23年第2期观察栏目(第163-173页)原文13000余字,为阅读方便,脚注从略。如需引用,可参阅原文。本篇推送转载自中国法律评论公众号(2023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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