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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籾山明 | 日本居延汉简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以古文书学研究为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0 阅读数:

[日]籾山明 | 日本居延汉简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以古文书学研究为中心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自1999年创刊以来,始终致力于突破学科划分的藩篱,努力实践多元化学术路径的整合,是学界率先出版的以法律文献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刊物。为适应信息时代学术传播载体多元化的趋势,本刊编辑部决定以“法律史料整理与介绍”“先秦法律史研究”“秦汉法律史研究”“唐宋法律史研究”“明清法律史研究”“域外法律史研究”六个专题,分类推送往期各辑刊登的相关论文、述评以及书评,以备学界同仁参考。



日本居延汉简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以古文书学研究为中心


摘要

日本的居延汉简研究步入自主之路,以森鹿三于1960年在京都大学开办的读书会为契机。与森同具有读书会指导者地位的藤枝晃,提倡将一万枚旧居延汉简的整体加以系统化的“古文书学研究”,永田英正的《居延汉简研究》是其成果的结晶。藤枝提倡古文书学研究的目的,在于以书写格式、样式为线索复原过去人们的生活,而永田的研究超出了藤枝的预想,明确了候官对簿籍简牍的汇集、检查,维系着汉代上计制度的基础这一事实。通过简牍史料的系统化,不被书写格式与样态所表现的情报也呈现出来。据日本古文书学的成果,史料所带来的情报,因其放置场所和与其他史料的关系而发生变化。不囿于史料自身所具备的书写格式与样式,亦留意于史料与外部的关联性,是日本古文书学的研究动向,它与永田的研究成果接轨。动态性地把握史料的“活动”与“变化”,不仅对于居延汉简,对于整个出土文献的研究而言,都是有益的视点。

关键词:居延汉简  上计制度  古文书学  动态性的把握




序言


本文的目的,在于回顾日本的居延汉简古文书学研究的发展源流,同时展望今后研究的课题与方法。限定古文书学研究的原因是:第一,它是在日本汉简研究中最具特征且富于独创性的领域;第二,笔者所参加的研究会,旨在继承与发展这一传统。如在正论中所明确的那样,研究会在此前出版的论文集中所提倡的“生态性研究”,将简牍视为“具有多种形态的,活动、形成、消灭的动态史料”的视点与方法,多有赖于古文书学研究的成果。

本文所说的“古文书学”,是指以历史情报的媒体——史料本身为对象的研究。对于这样的古文书学的定义,下引河音能平(1933-2003)的论述反映了学界的共识:

将一件一件的文书作为一个事物=史料来客观考察,以该文书的制作过程及执笔过程(发送过程)为始,彻底探究该文书通过何人送往何处,由此具有怎样的政治、社会、思想机能,之后如何留传在何处,不正是我们不能忽视的古文书学原有的工作吗?

这是对文献史学者“史料学=古文书学、书志学这一不科学的学术态度”提出批评的一节。然而这里所表达的“古文书学原有的工作”内容,如果加上“从何处、如何出土”一语,那么像汉简这种出土文字史料就是妥当的。本文的主要对象,即在于对居延汉简这一史料自身的研究,而不是以居延汉简为史料的历史研究。但是其成果以各种形式助益于历史研究,也因本文的追溯而明确。

以下全文分为三节。第一、二节是研究史回顾,第三节提出今后的研究课题与方法。研究史之所以分为两节,是由于这一期间的史料环境,即作为研究对象的史料的质与量、公开发表的形式等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所说的“居延汉简”,在一般情况下指1930—1931年发掘的旧居延汉简。1973—1974年发掘的简牍则称“新居延汉简”,以示区别。


一、研究史(一):1947——1957


在日本,最初言及居延汉简的文章,是森鹿三(1906-1980)于1947年发表的、以“最近中国学术界的动向”为题的学术展望一文。该文的目的,在于通览在信息隔绝的世界大战末期,尤其是1943-1945年期间在中国展开的“国学”研究动向。该文分为两篇连载,第一篇介绍了“在中国国学规模最大,也最具组织化研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活动。诉诸笔端的成就,为劳榦(1907-2003)居延汉简考释的两部成果:由疏散至四川省南溪的中央研究院刊行的石印本《居延汉简考释  释文之部》(1943年刊,以下略称为《释文之部》)与《居延汉简考释  考证之部》(1944年刊,以下略称为《考证之部》)。正如大庭脩所评论的,“无论是日本的居延汉简还是森先生的汉简研究,可以说实际起步于该文”。不过这篇文章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整体介绍学界的动向,并非仅就居延汉简大加笔墨。森当时尚未入手《居延汉简考释》一书,执笔时所参照的,是刊载在学术情报刊物《图书季刊》上的概要与论考。

1951年通过在北京的今西春秋(1907-1979)的帮助,石印本《释文之部》与《考证之部》入于森之手。同时,1949年由商务印书馆刊行的铅印本《居延汉简考释  释文之部》也传入日本。获得这一新资料的森,以铅印本《释文之部》为读本,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组织了共同研究班“居延汉简研究”。研究班在1952年获得了文部省科学研究经费的资助,当时居住在关西地区的中国古代史研究者多有参加。这一盛况一直持续到1957年。1955年7月,劳榦于访美归途中经过日本,访问了东京、京都,一看当时讲演会的照片,便能感受到现场的热烈气氛。而劳榦本人对日本研究者的热情也颇感意外。其原因将在下文叙述。

《东洋史研究》杂志编辑了两期特刊,登载了研究班的成果。这就是第12卷第3号(1953年)的《居延汉简特集号》与第14卷第1-2号(1955年)的《汉代综合研究号》。研究班成员米田贤次郎(1919-1990)也连续发表了优秀的概观性论文。在《居延汉简特集号》的总论《居延汉简研究序说》中,森鹿三叙述了“我们的研究概况”。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表述:对于劳榦《释文之部》分类整理的近万枚汉简,“计划再次回到原点,将它们按出土地排列,目前已完成了大约半数简的卡片编录”。这是在没有准确的出土地信息的状况下,仅凭借释文所附的原简编号进行的工作,而森正是在此时,确立了“按出土地排列,是释读居延汉简关键所在”的观点。

这里所提倡的,当然是作为研究对象的文本的整理。“现在提供的形式”即劳榦《释文之部》的简排列,“还难以充分地利用,因而有必要再做归纳整理”,这是森鹿三的认识。“出土地之别”这一标准,也有可能是受到了考古学的影响。众所周知,以研究云冈石窟而著名的考古学者水野清一(1905-1971),与森是自小学时代以来的好友。不过产生观点的基础,莫如说是传统的古籍校勘吧。对于汲取汉学之流的森而言,读本的校勘,即“尽量恢复它的面貌,……提供接近原稿的善本”这一工作,是开始真正研究的当然前提。

与森具有同样的研究态度,并进一步揭示出系统整理史料的方法及其有效性的,是共同主导研究班的藤枝晃(1911-1998)。藤枝晃题为“守卫长城”的长篇论文,是以全面介绍共同研究成果的形式,描述汉帝国控制边境整体状况的力作。其文首可见下述一段:

在目前的研究中,一般都是利用其它文献解释木简中所见的词语,或利用木简解释、证明其它文献的记载。……然而仅仅如此,并不是正确利用木简的途径。在这种处理方式下,一万枚断片在任何时候也只是一万枚断片,它不仅无法期待汉简研究的推进,而且最终将或陷入语句的细微末节,或轻率地对比木简与史籍,以至于引起误解。在首先正确地理解每一枚木简断片的基础上,进而将这些断片依据某种基准而系统化,这是木简研究的基础。

基于此种方法论的自觉性,藤枝以处于边境第一线的烽燧为焦点,以文书格式为基准,将与此相关的简作为一个整体把握。这不仅仅是“按出土地排列”,而且是“以‘文书格式’系联,将一万枚木简看成是一个个由若干枚简构成的简束”。其结果是明确了由各种文书格式所反映的定型了的行动内容,揭示了活动于烽燧的兵卒与官吏们的日常生活。藤枝晃的论文通过将断片的木简“系统化”,重现了承担守卫边境任务人员的具体活动,可以说这是在当时史料制约下的最好成果。

藤枝所说的“断片系统化”,旨在复原史料原有的关联性,这是古文书学的基础研究之一。在不是从史料中直接导引出历史信息,而是首先“客观地观察”史料自身,解明贯穿其中的内在秩序这点上,藤枝在继承了森之后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森鹿三、藤枝晃作为居延汉简研究的第一代人物,他们共同提倡并实践的古文书学意义上的研究,决定了日本以后的研究方向。

据永田英正(1933-)回忆,日本的东洋史学者代表宫崎市定(1901-1995)虽然承认新出史料汉简的价值,但他评论道:“仅仅以此还未达到改写当时历史的程度。它避免不了是迄今流传下来的历史的辅助性史料这一缺陷”。“辅助性史料”的定位,大概是基于居延汉简是偶然留存的史料,而且不过是截取了汉代史的一部分的认识。历史的大框架是由《史记》、《汉书》等史书建构的,汉简则是为了考证具体的事实而使用的材料,这无疑是存在于宫崎意识中的研究态度。当然,从今天的历史学来看,对“辅助性”这一认识自身也是有异议的。但是宫崎还谈到:“不可忘记尊重原有的文献,应当在此基础上探讨新史料。”对居延汉简的评价,应当参酌宫崎的学风来理解。

颇具意味的是,作为居延汉简研究第一人的劳榦,他的研究路径毋宁说是接近宫崎市定的立场的。以《考证之部》一书所见,可知劳榦是为了解明汉代史的具体事实而将汉简作为“辅助性史料”利用的。如前所述,劳榦于1955年访问京都之际,对日本研究者的热情有意外之感。这种感觉与劳榦的研究路径相关。以劳榦所见,为了汉代史而从汉简中挖掘出的信息应已穷尽,因此“觉得居延汉简的研究已经结束”。事实上,《东洋史研究特集号》刊载的大部分论文,都未出劳榦《考证之部》所涉及的问题范围。日本的居延汉简研究“以收拾中国研究成果残渣的形式起步”,可以说这也是必然的结局。另一方面,森与藤枝所倡导的古文书学方法,在居延汉简图版与出土地尚未公布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充分展开。始于1951年的共同研究,就这样在不能提出所期待成果的状态下谢幕。


二、研究史(二):1958——1989


最初共同研究结束的1957年,也是《居延汉简  图版之部》(以下称《图版之部》)的出版之年。两年后的1959年,《居延汉简甲编》(以下称《甲编》)刊行,部分简的出土地也得以明了。居延汉简的研究条件因二书的出版而得到大幅度的改善。“在劳榦氏的各种业绩上再加以现在的中国版(指《甲编》——作者注),居延汉简的实质性研究,终于进入了可以开始的阶段”,森鹿三如是说。

1960年,英国的迈克尔·鲁惟一(1922—)为在人文科学研究所从事研究而来日。他在读了发表于1959年的《居延汉简的集成——关于第二亭食簿》一文后,选择了森作为指导教师。该文以“第二亭长邮”这一人物为线索,集成了与此有关的木简,辨清了原称为“第二亭食簿”的“谷物出入簿”的构成。这是继《图版之部》与《甲编》刊行后的最新研究成果。鲁惟一自身的研究课题,同样在于就居延汉简的整体尝试集成研究。这一课题在到达京都之前选择森为指导教师时就已经决定了。他在前往日本的途中顺道台北,购买了两部《图版之部》,可见他的周到准备之意。集成研究的基础,是剪切该《图版之部》而作成的汉简卡片,而此后的《汉代行政记录》这一大作,正是集成研究结出的果实。

以鲁惟一来日为契机,森鹿三开办了居延汉简轮读会。核心成员除森与鲁惟一外,还有藤枝晃、米田贤二郎、大庭脩、永田英正等共六人,平冈武夫(1909—1995)与町田章(1939—2011)也阶段性地参加了轮读会。轮读会的读本是《图版之部》及《甲编》,还是研究生的永田,经常得到藤枝的“眼睛不要离开照片,不要依赖已是印刷文字的释文”的教诲。藤枝在大战末期的1944年至翌年,曾是设于内蒙古张家口的西北研究所所员。1946年春返回京都,作为由今西锦司(1902—1992)发起的自然史学会的负责人,在“以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接触领域为问题”的过程中,“对于历来以官方正史为主要材料的东洋史的做法……一向不感兴趣”,陷入“很深的萎靡状态”,然而“当汉代木简、敦煌写本等活生生的新史料逐渐呈现于眼前,终于又可以振作起来”。将探究“活生生的”史料贯彻终生的藤枝,被原山煌(1945—)恰当地称为“人文科学中立足于实物主义的实地考察工作者”。对于立足于“实物主义”的藤枝而言,释文不只是具有二次、三次的价值是不难想象的。

虽然图版的刊行使条件得到好转,但是参加轮读会的人并不多。也许研究会并不是正式的共同研究班,不过是“私人性的读书会”,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学界的关注点已经离开了居延汉简。据永田英正回忆,当时的风气是“利用居延汉简的研究已经结束,即使持续研究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成果”。有的教师对参加轮读会的永田忠告道:“君应该再早些出生。”在外部看来这未必是好事,但是就方法论的深入以及研究的专业性、前沿性而言,参加者不多岂非正是理想的状态?永田正是在轮读会上,“受到了简牍的形状自不待言……文字的大小、书写的场所、笔迹的异同,甚至墨色的浓淡等阅读图版的训练”。鲁惟一于1961年回国,而轮读会一直持续到1968年。此后成为汉简研究基础的厚重的成果,即产生于这一阶段。

日本的居延汉简研究,自这一阶段终于步入了自主之路。其代表性的成果是大庭脩的《居延出土的诏书册与诏书断简》之文。众所周知,大庭在此论文中复原了由八枚简构成的元康五年册书,探明了从中央发出的诏令传达到地方的顺序。可以说这是将散乱的汉简恢复到原有状况的生动的研究成果。在出土地点尚有部分不明的情况下,仅仅是以简的前编号为线索,进而证明了八枚简出土于同一地点的手法,无疑是非常出色的。如大庭将此复原册书的成果称为“木简学之花”,这确实是汉简古文书学研究进程中达到的一个高峰。

但是从居延汉简的整体来看,可复原为册书的简只是一部分。如果说将上万枚断简尽可能地置于多个系统之中,是森鹿三与藤枝晃所倡导的“汉简古文书学研究”的目标,那么屈指可数的最为典型的研究成果,就是永田英正的《居延汉简研究》(1989年)。永田在本书的序章中指出,以往重视简牍记载内容的研究方法,最终会令研究步入穷途。其原因即在于:记载内容能够作为历史研究史料的简牍数量,绝非多数。据永田统计,劳榦《考证之部》引用的居延汉简的数量大约为700枚,不过占全部的7%。换言之,九成以上的汉简尚未作为历史资料发挥作用。为了克服这一局限,永田首先实践的是将万余枚汉简图版做成卡片,在此基础上区分出土地。

尽管屡屡被误解,然而《居延汉简研究》的核心部分第一、二章,并非汉简的简单“分类”。这两章同前述的森鹿三论文一样,是以“居延汉简的集成”为名,这是不可忽视的。“再一次返回”居延汉简,恢复其史料的关联性才是其目的所在。用永田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将简牍按地域、样式类别集成,是由森鹿三创始而为鲁惟一继承发展的,在此基础上更加细致化并广泛化,将更多的断简残片体系化,以此建立科学的古文书学”。但是在永田与鲁惟一之间,有一点重要的不同。

鲁惟一在《汉代行政记录》中,以出土地、记载样式、笔迹等一致为集成木简的标准,总共复原了43种册书。该书的研究目的,可以说是广义上的“册书复原”。所谓“广义上的”,是因为复原的汉简大半是簿籍简牍。与大庭复原诏书册的情况所不同的是,被集成的简来自于哪些册书,如何排列它们的顺序,其判断是困难乃至不可能的。对此,鲁惟一自己也有充分认识,他在提出复原例子前明确说道:

主张重构一部册书的妥当性,会因以下尝试的复原而有所不同,而且并不是所有都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尽管如此,史料的充分解释,只有通过比较形式与内容相似的简才有可能。因此,以下提示的简牍集成association,也许并不是完全无价值的。

关联性的复原涉及对史料的正确解释,就研究方法的意义而言,这一认识也是值得关注的。

另一方面,永田在集成汉简时,从鲁惟一所确立的标准中排除了笔迹相同。理由是“笔迹相同的判断是微妙的,而且还不免受到能够集成的简牍的数量限制”。基于这一认识,永田在“区别简牍的出土地,按记载样式分类,以此集成同种同类的简牍”方面推进研究。方宽鲁惟一的标准,意味着更多居延汉简的关联性有可能得到复原。其结果是集成、分类的居延汉简超过了2600枚。这使得数量远远超过既往研究的汉简获得了历史资料的地位。

像鲁惟一与大庭那样,如果以同一出土地、同一记载样式、同一笔迹为标准,那么所复原的简牍是册书原来的面貌。而像永田那样,如果排除同一笔迹的标准而按出土地分类,那么据此所复原的,就是存在于各个组织内的文书与簿籍的整体状况。例如以“破城子出土的簿籍简牍”为副题的一章,就是甲渠候官所存的簿籍总览。一般而言,所积存的文书与簿籍的构成,反映了其所在组织的结构,因此如果对所集成的成果再进行书写格式的分类,就可以对该机构的活动获得系统、整体的认识。不仅如此,在其研究过程中“还会有完全无预期的发现”。

Mu-durbeljin即破城子是汉代甲渠候官遗址,在这里出土的简牍中,含有较多的由候官下级组织部与燧制成的簿籍,而且几乎是未经编集与汇总的“第一手活的记录”。根据集成的结果和传递簿籍时所附的文书木简(永田称此为“簿籍送达文书简”),可以读取以下的事实:即部与燧等基层机构每天都制作各种记录,然后将它们原样送往候官,在候官整理汇总后,再以候官报告的形式送往上级机构都尉府。如藤枝晃所评价的那样,“这是了不起的发现”。理由是通过出土简牍这一同时代的史料,“涉及了汉代上计制度的最深层”。永田推测,候官是边境的军政组织,而内地的民政机构县恐怕也具有同样的作用。在汉帝国的中央政府控制着郡国,维系广大领域内的统治的层面上,上计制度所具有的重要性是毋庸赘言的。

永田的研究是按出土地汇集、分类居延汉简,贯彻的是质朴而切实的方法,从而使仅凭单独的一枚一枚简不能获取的历史事实浮现出来。由森鹿三与藤枝晃提倡的汉简古文书学研究,以永田著作的刊行而结束了一个周期。但是与此同时,应在今后的汉简研究中检证、发展的观点也肇端其中。就好像等待永田著作刊行一样,围绕着居延汉简的史料环境发生着很大的变化。面对这种变化,应如何批判、继承此前的古文书学而建立新的方法呢?下节拟将视线转向邻近的研究领域而略加试论。


三、现状与方法论的展望


1.新居延汉简的发掘与研究方法的检讨

1973年至1974年,甘肃省居延考古队的考古学者在散布于额济纳河流域的汉代烽燧遗址中,选择了肩水金关(A32)、甲渠候官(A8)、第四燧(P1)三处进行了发掘调查。其中甲渠候官出土的7933枚简牍,第四燧出土的195枚简牍,再加上在遗迹范围内采集的若干残简,在发掘20年后的1994年出版了释文与图版。图版按出土探方(T)与房屋(F)排列,虽然还不充分,但是也增添了建筑物的平面图。森鹿三等曾就旧居延汉简尝试的“按出土地排列”的整理工作,就新居延汉简而言是不需要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古文书学研究。毋庸赘言,按出土地排列图版,扫除了研究初期的障碍,从而使通往真正的古文书学研究的道路变得更加清楚。

再重新回到研究史上,此前所说的“古文书学研究”,可知是通过“群”、“分类”、“样式”等关键词而赋予其特征的研究。例如永田英正将始于森鹿三的研究方法概括为:“从所有样式的层面上考察简牍,将其族群化并体系化,在把握简牍固有性质的基础上读取简牍的内容”,这才是“真正的简牍的古文书学研究”。那么在种种研究方法中,森鹿三与藤枝晃为何提倡并实践“依据样式分类群”呢?根据他们本人的言论,其原因大概有如下两点。

   第一,为了避免恣意解释史料。如第一节已引用的内容,藤枝晃很早就对只是比照木简与文献的记载而进行研究的做法,敲响了“或陷入语句的细微末节,或轻率地对比木简与史籍,以至于引起误解”的警钟。简牍史料的解释,终究应当定位于对简牍史料自身的归纳。达到这一目的的有效方法,就是通过集成、分类即样式而群组化。如果借用鲁惟一的表达,就是“史料的充分解释,只有通过比较形式与内容相似的简才有可能”。

第二,为了思考史料的格式与样态如何表现了人类的活动。如前文所介绍的,藤枝的《守卫长城》尝试着将断片的木简“系统化”,以此重现承担守卫边境任务人员的具体活动。其前提在于这样的认识,“木简……以适当的格式逐一记录着人类的日常行动”。藤枝等之所以无比重视文书的格式,原因即在于“通过一个个的格式考察其中所记录着的行动,由此了解他们既定的工作”。

在上述两个原因中,前者也就是重视类别的归纳,并非只是古文书学限定的方法。基于广泛意义上的“断章取义之戒”,与其说是古文书学的方法,不如将其视为面对史料之际的基础方法。与此相对的后者,即通过格式、样态而了解人类活动,可以说完全是古文书学的方法。在通过文字记录传达某些人类活动与意志的情况下,其表现形式及其定型的范围,取决于记载内容以及与传达对方的关系。由于是这样的形式与范围即格式与样态,因而解明了分类集成与定型的原则,就能复原表现对象中的制度与人类活动。这可以说是拒绝了古文书学每每所陷入的“形式上的分类之学”,而体现了很好的问题意识。但是通过这样的整理,可以发现在藤枝的视野中尚存在一点缺陷,这就是在围绕史料的情报中,存在着不为格式与样态所表现的内容。

此类情报的存在,为永田英正的著作所证明。如前所述,永田在《居延汉简研究》中所发现的,是部与燧等末端组织将制成的日常记录以原始状态送到候官,候官将其整理汇集后,又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上级都尉府的制度。永田通过积聚于候官的簿籍,解明了“汉代上计制度的最深层”,然而直接表示整理汇集与上报情况的信息,并不具备于格式与样态的自身之中。立论的依据,在于部燧制成的“活生生的记录”出土于候官遗址的事实与在簿籍上添加簿籍送达文书简的事实,即在出土地与其他史料间所形成的“关联性”这一要素。对于这种信息的存在,难说既往的汉简古文书学研究是充分意识到了。但是如果以史料为一定的基准将其群组化,凸显其相互关系中的内在秩序,则是理所当然的。从这样的视点来看,永田“涉及了汉代上计制度的最深层”,并不是“完全无预期的发现”。史料所具有的信息,不仅仅存在于每个文面与形态,也产生于史料与史料、史料与“场”的关联性之中。在汉简古文书学研究向下一阶段发展之际,这一问题是探讨拓展视野方法论的必要前提。

2.日本古文书学的潮流

在此略占用些篇幅而一瞥日本古文书学的动向,并非无益。日本古文书学至1990年代后半期,研究趋势出现了一个大的划分。据村井章介(1949—)梳理,其显著的特征,是对以文书、记录、账簿、编纂物等“既成范畴区分书面的方式提出了异议”,因此“捕捉书面(群)在具有某种属性的特定的‘场’中,边移动边改变性质(换言之,即突破范畴之壁)的动态意向,随处可见”(着重号原文如此)。对此种不拘泥于“范畴之壁”而把握书面(群)性质转移的研究意向,本文姑且称为“动态性的把握”。另外,村井在此所说的“书面”,是表示广义“文书”的措辞,若按山下有美(1963—)的定义,则是“以人类意志为信息,传达给某一对象的物体”。

石上英一(1946—)的系列论考,尽管重心在于古代史料,但对于这样的古文书学、史料论的新趋势,却是提供了经梳理后的一般理论。石上的论述涉及多个方面,而与动态性把握相关因而值得关注的,是“历史情报传达行动论”,即“在历史情报的过程中,探讨个别情报过程从历史现象到情报的形成与传达的诸要素,以此解明其行动一般构造的理论”。其认识有以下三点,为求准确而直接介绍原文。

第一,作为历史情报体的文书,从在历史情报的发送者所在的机构内生成,到历史情报的接受者予以处理,再到送还、转送处理结果,其传达是连续的、交互发生的复合行动。在此行动中,它所具有的多次移动、多点(多主体)间的移动即复数的移动状态,是它固有的特性。

第二,在较多的场合下,文书的移动与功能伴随着人、物的移动。文书是人、物、意思的传达手段,这是它固有的功能。只是传达意思的文书,不过是文书的一种类型。

第三,文书通过多次、多主体间的移动,多次性的功能附着即功能变化(功能场的变化与功能内容、对象的变化)而成为复合情报体,是它固有的属性。由发送者传达给接受者的、既无情报附加也无功能附加的文书,其情报层序是单一的。

将书面视为“承载情报传达行为的物体”的山下有美,还阐述了这样的见解:“书面这一物体处于空间与时间的动态之中,因动态而产生的诸场面、诸过程赋予了它各种功能,这是根本的性质所在。”书面或“作为历史情报体的文书”——原本就是具有复数移动性的复合情报体,这可以看成是他们的共识吧。

杉本一树(1957—)的论文,对历来以文书为主体的见解所使用的“‘文书’oriented”之名,主张称其为“‘工作’oriented”,提倡身临文书“书写、使用的现场”进行观察。基于这一立场而进入历史的内层,进入文书的生成、功能之“场”时,看到的无非是“‘人’使用文书进行‘工作’的状况”,文书所具有的多次性功能“作为利用文书而‘工作’的多样性”得以体现。基于“文书”oriented立场的研究,追寻的是文书的移动与功能的变化,而基于“工作”oriented的立场,“是将‘人’区分为单位而观察其在各阶段进行的‘工作’”。如杉本所强调的,“工作”oriented立场的长处,在于易于发现完全未在文书上留痕的“人”的行为。“在以保留下来的史料而形成的世界中,保留下来的史料在与迄今未被保留者的关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这一问题的设定,可以说进入了研究视野。杉本提倡这一立场的根本,在于以“最终是人类给予了文书的功能”来警告“文书的物神化”,这也是不应忽视的。

上述日本古文书学的动向,给居延汉简的古文书学带来了珍贵的启示。“在具有某种属性的特定‘场’中,伴随着移动而改变性质”这一现象,即使在汉简世界也是常见的。在此,再次引用永田英正自集成簿籍简牍得出的结论:

过去我们只是通过阅读文面,将这些簿籍简牍单纯地理解为账簿即簿籍及其断片。然而它们并非仅仅是簿籍,而是从该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具体就是候燧向候官,候官又向都尉府提出的经汇集整理后的报告书。因此簿籍简牍即使是断简,也都是报告书的断片。即古文书学所说的文书。

这里明确指出了从簿籍到文书的功能转变。但是如果依据此前的考察,还应该再增补下句。即“如此被送达都尉府的汇总报告,在传达内容结束的瞬间,也就终止了文书的作用”。如果发现报告内容有不详之处,都尉府就会召唤候官的负责人,就报告进行质询。该报告虽然是由候官送来的原件,但在功能上已经不是“文书”,而是为了核对而变为“记录、原簿”。同样的文面,不必说内容与格式,有时就连称呼也不变而多次“突破了范畴之壁”。简牍因时间、空间而处于动态之中,经常因关联性而改变功能。在此所想确认的是:在进一步推进居延汉简的古文书学研究的当下,在与把握动态视角是不可缺少的同时,向以文书、账簿、记录等“既成范畴区分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也是不可避免的。

3.面向居延汉简的动态研究

1997年夏,在参加了以永田英正为团长的居延敦煌考察团访问破城子遗址时,笔者向永田提出了一直存在的疑问:“在集成破城子出土的簿籍简牍时,甲渠候官是以怎样的情形在头脑中呈现的?”回答是“什么也没有”。这意味着完全没有描述具体印象的信息。永田1971年着手集成破城子出土汉简,1974年开始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成果。当时不必说甲渠候官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就连外观也不清楚。甘肃居延考古队的甲渠候官发掘简报刊载于《文物》是在1978年,而首次明确出土简牍与遗址内部结构对应关系的,则已是前述的1994年之事了。从森鹿三到永田的研究所说的“出土地之别”,即使是作为抽象的“机构之别”,也不必提出异议。

但是再重新思考一下,以机构为单位分别简牍的做法,在真正意义上难言“再次返回原来”。作为出土史料的简牍,到因废弃乃至埋葬而成为考古遗物的瞬间为止,具有它固有的周期。在此周期中,简牍的时空移动改变着它的存在之“场”与“形”,同时也承载着多次功能。如果是这样,只有与当时的“场”与“形”相应的简牍群所呈现的样态,才应该是简牍的“原来”状况。将各种样态赋予简牍的,毋庸赘言是人类的各种活动,若借用杉本一树所言就是“工作”,所谓特定的“场”与“形”,不外乎就是“工作之场”与“工作之形”。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将简牍“再次返回原来”,可以说是返回当时的“工作之场”、“工作之形”。废弃与埋葬自不待言,像遗失这样的偶发行为也包含在“工作”之中。

新居延汉简的发掘及其图版的公布,终于开启了基于这样视角的简牍研究的路径。当然如果以今天的水准来看,这还是不充分的发掘,还存在着与其他遗物的共同关系等出土脉络几乎不明的缺陷,但是判明了遗址内部的结构,在简牍出土地信息方面提供了探方与房屋单位,应该是很大的推进。在此以收入前述论文集中的青木俊介(1979—)的论考为例,来展望一下基于新史料状况的研究动向吧。

如此前再三言及的,在甲渠候官出土的旧居延汉简中,基层组织部与燧制成的簿籍以未经编集与汇总的“第一手记录”的状态包含其中。这种由部燧制成的簿籍简牍,在新居延汉简中也存在不少,据青木研究,它们几乎出土于甲渠候官坞内西北的T65、T43、T40探方。根据遗址平面图确认,这一角是排列有用墙壁隔开的办公室区域,簿籍原来是放在被西壁与坞壁相夹的细长的空间之内。青木由此作出如下推测,即产生于部燧的“第一手记录”,在办公室经候官书记们整理汇总后,又被编集为候官的文书而发送上级机关。当此之时,不需要的“第一手记录”便被放置于办公室后面的空间内。对不需要的简牍不是废弃而是实施保管,应是为了别的用途而再次利用。

如青木所明言,“将简牍所具有的文字、信息与出土状况进行比较、分析,目的在于解明机构内部的文书以及人们的活动”,其论考通过追寻简牍的动向、功能的转移,成功地再现了“人”的活动。候官配备有很多书记,在汉代边境的文书行政中发挥着主要的作用,这是既往已经指出过的事实,但是深入到这些书记们在官署中通过简牍而工作的 “工作之场”,则是此前所没有的成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青木的研究所遵循的是被评价为“木简(简牍)研究范本”的坚实路径。在通过探方位置区分甲渠候官遗址的坞内部分,以出土简牍的倾向性推定各区域性质的基础上,选择具有特征的区域集成出土于此的简牍,不仅通过内容与格式,同时也通过笔迹与简的形状来看出通则,这一方法无疑是在新史料的局面下,对始于森鹿三与藤枝晃的汉简古文书研究的发展。

破城子是被废弃的遗址,因而不能解明候官活动时期的实际状况,这一批评是不恰当的。除去庞贝古城这种稀有的例子,大部分遗迹都是以某种原因被废弃而存留至今。分析它们所遗留下来的痕迹——亦充分留意未被遗留之物,以此复原它们在活动期状况的考古学的研究方法,也适用于以出土简牍为对象的简牍研究。以下引用考古学教科书著作中的一段文字,以作为青木论文方法的代言:

在遗址内分析方面,中心的分析方法是,附属设施以及遗物的分布是否存在不均匀,如果存在,能否观察到多个遗址间的同样模式等。其主要目的在于:一边合并考虑遗址的性质与在遗址内的人类活动,一边追及遗址内曾有过的生活的现实层面。

如果说是问题所在,那就是从离开候官建筑遗址的场所中出土的简牍,已达到相当数量的这一事实。自青木论文中称为“坞外部”的T50—T60所出者,就是这样的简牍,包含新、旧在内的甲渠候官出土汉简,约有半数是从坞外出土的。遗址的性质是“垃圾丢弃场”,出土简牍则是“作为垃圾而被废弃之物”。但是,因而断言“不能发现记载内容与出土地点之间的关系”,恐怕操之过急。为了避免将大量的简牍作为“不能使用的史料”,为“作为垃圾而被废弃”的简牍建立分析方法是当务之急。对于同样是被视为废弃简牍的长沙走马楼吴简,以出土状况为线索而复原册书原貌的研究,正在进行之中。把握史料的关联性,从一枚一枚的简中读取未知信息,可以评价为出色的古文书学研究。但是如果根据本文到目前为止的论述,在“工作之场”延长的基础上,作为用简牍完成各种工作的最终一环,应在于简牍的废弃吧。这一方法不仅适用于自甲渠候官“垃圾丢弃场”出土的居延汉简,也适用于丢弃于古井中的长沙走马楼吴简与里耶秦简。“废弃简牍的古文书学研究”的方法论探讨,无疑应在中国古文书学领域内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结语


1952年出版的历史辞典“古文书学  中国”之目,桥川时雄(1894—1982)如此写道:

对于成为过去的文书,在古文书学的范畴内论述并看清它的学术定义与研究方法,在中国尚未尝试。

本文前半部分回顾的居延汉简研究史,是始于1951年共同研究的汉简古文书学研究,因此是日本学者确立的“在中国尚未尝试”的古文书学的过程。森鹿三与藤枝晃之所以提倡“科学的古文书学”,重视史料分析的方法,原因即在于通过确立新学问而“看清研究方法”是紧要的课题,而且其必要性至今未减。正是往往被大量新出土史料所迷惑的现状,所以才更需要有志于依据切实路径的分析与发现通则吧。

近年来,在以欧洲中世研究为中心的领域内,将“从史料存在样态的自身读取历史”这一新文本研究称为“史料论”,反映了有别于“历史学辅助之学”的古文书学的倾向。尽管研究的方向与本文一致,应当学习的见解也不少,但是在古文书学尚缺乏坚实学术基础的中国研究领域内,区别新文本学的必然性尚存不足。应当作为课题的,恐怕还是在于充实古文书学的内容吧。“从史料存在样态的自身读取历史”的研究,也充分具有从中获得地位的可能。

留下的问题还有不少,在此只是选择两个不仅关乎居延汉简,也涉及整个简牍学的问题作结。

第一,简牍名称的问题。如前所述,文书、簿籍、记录等依据既有类别的命名,与把握书面动态状况的视角并不适应。而在同样的情况下,用来表达简牍形态的称呼则是妥当的。如既有像“检”这种出于传世文献的称谓,也有像“券”这样的简牍自称,以前的这些习惯称谓反映了其特定的功能。然而理所当然的是,表示称谓的简牍不过是所承载的多次功能中的一个方面——即情报序列中的某一个层面,它与把握功能转移的立场是不相容的。例如“检”这一名称,意味着是用于“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释名·释书契》)的简牍,但是这一功能在收件方收到并开启之际就应该消失了。以此称呼作为核对原本而保管的“检”,严格来说是不正确的。如果考虑到这种情况,那么作为表示简牍形态的名称,最好是着意于不含内在功能的无机性的称谓。高村武幸(1972—)所提倡的基于型编号的“简牍形状分类”,在这方面做了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第二,古文书学与简牍学的关系。笔者在前述论文集的“序论”中,强调了简牍作为考古遗物的一面,叙述了“贴近物的精细考察”的必要性。对此,马场基(1972—)在书评中提出了“是否有特意强调考古遗物的必要”的疑问,阐述了“如果极端地说,木简与简牍只是在古文书学体系中能够分析”的意见。笔者原则上同意马场的意见。如此前的论述所明确的,所谓“汉简的古文书学研究”主要是“竹与木的古文书学”,这是笔者的基本立场。还有像这样进行自我规定,也为日本与欧洲的古文书学、史料论在同一基础上立论开启了道路。

但是,如果将视野扩展到整个简牍学,简牍是考古遗物仍然还是有强调的必要。像马场所指出的与考古学者的合作调查、研究自不待言,另有不可忽视的一点是,在简牍学领域中,还有尚未纳入古文书学体系的部分。其典型的例子,就是前述论文集中铃木直美(1968—)论考所涉及的领域:随葬简牍的研究。“遗体不能自己埋葬”,这是不分时代、地域的真理,因此以简牍为随葬品的无疑是送葬者。如此,随葬简牍所具有的意义才可以和其他随葬品一样,在葬送这一社会性的脉络中得到揭示。这种方法较之古文书学,不如说与被称为考古学、尤其是“丧葬考古学”的领域是共通的。通往考古学的路径应确保常态性的畅通。所谓简牍学,是存在于古文书学与考古学之间,往来于“文献之物与遗物的境界”的学问,这是笔者不变的认识。


(译自《文献与遗物的境界》所收《日本居延汉简的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之修订稿。)

本文作者籾山明,日本东洋文库专职研究员

本文译者顾其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本文原载于《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九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54-175页,注释从略。推送版本可能与纸本有所不同,若需引用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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