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八日 · 北宋 ·《封孟子为邹国公敕牒》
【时间】元丰六年(1083年)十月牒
【评述】
位于山东邹城市孟庙启圣殿院内。
碑为卧形,高73厘米,宽163厘米,已残为三块,石面有拼接痕迹。碑下置底座和砖台。碑形制质朴,上下饰花纹边框,文字工整规范,计36行,行15字。碑文记载:
北宋元丰六年(1083),礼部接到了尚书省下发的试吏部尚书曾孝宽的奏疏。奏疏提到其任京东西路转运使时曾拜谒孟庙,而孟轲“未有封爵载于祀典。况先儒皆有封爵”,“朝廷亦以其书劝学取士,宜有褒封载于祀典”。
礼部询问太常寺。太常寺根据最新条文中“初封侯,再封公,次封王”的规定,提出孟子虽是初封,但其“传圣人之道,有功于天下后世,非诸神祠一时感应之比”,提议比照“颜子封兖国公,十哲并封郡公”,封孟子为国公。礼部接到申文,认为太常寺的提议虽与条文不符,但也认可其建议,“缘孟子传道于圣人……宜封公以示褒显”,并请朝廷定夺。
神宗随即下敕:“自孔子没,先王之道不明。发挥微言,以绍三圣,功归孟氏,万世所宗。厥惟旧邦,实有祠宇,追加爵号,以示褒崇。宜特封邹国公。”
这是孟子获得朝廷封赐的开始。随着其神格的上升,孟子在儒学道统和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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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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