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时间】1949年10月1日
【评述】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宣布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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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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