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十八日 ·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印
【名称】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印
【时间】1949年11月
【评述】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在原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的基础上组建设立。同年12月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试行组织条例》对司法部的任务和组织机构作了明确规定。司法部的组织机构包括办公厅、一司(司法行政)、二司(律师、公证)、三司(狱政)、四司(教育、训练)、五司(宣传、视察)及专门委员室。
根据1954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将原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95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直至1979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司法部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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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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