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一月七日 · 唐 ·《神福山寺灵迹记并序》
【时间】天祐四年(907)五月十四日建
【评述】位于山西寿阳县方山下寺(昭化院)。
《神福山寺灵迹记并序》螭首龟趺,趺残。通高213厘米,宽82厘米,厚15厘米。碑身两面刻。碑阳35行,行45字,处士王居仁撰文,前府助教王崇裕书。碑文主体内容记载李通玄的事迹。
神福山因晋时赐名福秀神山而得名。宋政和二年(1112年)赐名方山。
李通玄(635-730),又称李宾,本名李通元,号玄通,唐宗室子,因法号"显教妙严长者",世人多尊称其为"李长者"。李通玄在神福方山造论十余年,撰《华严论》40卷、《决疑论》4卷等,以96岁高龄坐化于北寺山土龛之中,葬于神福山北麓。
天祐四年(907年)立碑时距李通玄去世已177年。碑载僧人灵彻始修寺庙,其弟子法弘接续,于天祐年间完成,并修塑、开凿塑像、石像。碑阴下部及碑侧刻信众施地及四至,并写明“恐后无凭,请执此状为据”。
清祁隽藻注称:“武宗朝沙汰僧尼,山中梵刹拆毁几尽,宏募资邻县,无间寒暑,近山民左庆等德之,为施庄田数十顷,乃重新山寺,立长者像……《五代史》天祐四年,梁篡唐,晋王克用父子奉唐,朔称天祐。盂县属太原府,为晋地,故犹系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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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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