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十七日 · 唐 · 金铤
唐 · 金铤
唐代金铤,1979年出土于山西平鲁屯军沟,现藏于山西博物院。唐中期以后,金铤的熔铸多与军需有关。《唐大诏令集》载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的勅令规定:“所有服饰、金银器物,令付有司,令铸为铤,仍别贮掌,以供军国。”平鲁出土的金铤上有“乾元元年”字样。乾元元年(758年)是唐肃宗的第二个年号,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左矩形金铤长8.4厘米、宽4.4厘米、厚0.7厘米,重467克,上面凿有“柱国魏国公臣张通儒进”字样。张通儒为安禄山手下的重要人物,在新旧《唐书》中均有记载。另一长条形金铤长14.7厘米、宽1.5~2厘米、厚0.4厘米,重283克,上面錾有“金贰拾两铤专知官长员外同正”字样。唐代货币以开元通宝钱为主,金铤主要用于进献、贡奉,流通并不是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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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