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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龙洞渠铁眼斗用水告示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十四日 · 清 ·《龙洞渠铁眼斗用水告示碑》

D0293

《龙洞渠铁眼斗用水告示碑》



【时间嘉庆二十四年(1819)冬月

【地点】陕西泾阳县王桥镇泾惠渠首碑廊

【评述】

碑圆首龟趺。碑身高172厘米,宽69厘米,厚14厘米;碑座高33厘米。额篆“皇清”2字。碑文22行,行52字,记载泾阳、三原、高陵等县村民用水矛盾以及官府裁处情状。

碑文载,龙洞渠“
发源于泾邑之洪口,灌溉泾、三、高、礼四县民田。泾邑之渠原分上中下,上渠一十八斗,中渠十斗,下渠一十五斗。其渠道系属一条鞭,用水之章程自下而上”。

在中渠十斗中,位于成村的铁眼斗“
系生铁铸眼,周围砌石,上覆千钧石闸,每月在于铁眼内分受水程。大建初二日起,小建初三日起,十九日寅时四刻止。每月初五、初十、十五日天昼夜长流入县,过堂游泮,以资溉用,名为官水。除官水之外,共利夫廿三名半,每夫一名,额浇地九十一亩九分四厘奇,共额浇地廿一顷六十亩六分三厘,载在《水册》,存在工房,确凿可查”。

尽管成村铁眼斗拥有的水程在龙洞渠诸斗中位列首位,但成村水户仍抱怨乏水,言“
昔年每名夫浇地九十余亩,迩来去斗近者只可浇地三四十亩,离斗遥远者仅能浇地二三十亩而已,此渠水今昔大小不一之故也”。而三原、高陵县“水老、斗门不识铁眼斗每岁正赋输纳廿一顷余亩之水粮,修渠当堰,支应廿一顷余亩之差徭。从其居于下游,动辄稟供,不云铁眼疛偷盗,便云堵截,以致三、高、泾三县主关移往来,不胜浩繁”。成村铁眼斗利夫遂将乾隆五十三年(1788)七月十三日、乾隆六十年(1795)六月十三日三原、高陵县斗门、水老等状告泾阳县成村铁眼斗盗水的失利判决结案情况刻于碑石,以垂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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