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阳 · 乾隆四十九年《国学新建辟雍环水工成碑记》
碑阴 · 乾隆四十三年《三老五更之说》
碑侧一 · 《张廷玉三老五更议》
碑侧二 · 乾隆五十年《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
【时间】乾隆四十九年(1784)、乾隆五十年(1785)
【地点】北京国子监和孔庙博物馆
【评述】
碑螭首龟趺,立于碑亭内,四面刻字。正面额题“御制”,碑身为乾隆四十九年(1784)御制《国学新建辟雍环水工成碑记》,碑文 14行,记述辟雍建置情况和理论依据。其中提到“若夫三老五更之说,予以为括于养老化俗之仪,而非天子临雍所必应并行而不遗者。盖弗见于诗书,乃特出杜氏《通典》之私耳。”
碑阴额题“御制”,碑身刻乾隆四十三年仲冬月御制《三老五更说》,11行。碑文考三老五更之源,明言“三老五更之说不见于诗书。其见于《礼记》者,盖出乎汉儒,非孔子之言”,批驳后儒有关三老五更的穿凿之论。
碑西侧为董浩奉旨所书《张廷玉三老五更议》,19行;碑东侧为乾隆五十年(1785)孟秋御笔《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11行。
乾隆五十年(1785)秋,乾隆帝驻避暑山庄,检《续书四库全书》,发现“有《三老五更议》之篇,而挂漏其名。因命检文津阁之书,乃知为张廷玉所书”,乾隆帝遂回忆40余年前就是否推行三老五更礼,张廷玉和鄂尔泰意见相左,并认为张廷玉当年的不行之说更为妥当。“兹观廷玉之议与朕之说不约而同,树之前旌焉,因命并勒辟雍碑,以识己学之浅深,及不掩人之善了。”
据《清史稿•张廷玉传》载:“(乾隆)五十年,见廷玉议,所论与上同,命勒碑,并题其后,谓‘廷玉有此卓识,乃未见及’……终清世,汉臣配享太庙者,惟廷玉一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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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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