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道光九年(1829年)六月
【地点】北京国子监(太学)
【评述】
碑螭首龟趺,下设海漫石。碑两面分刻汉文和满文。碑阳额题“御制”,碑身刻汉字碑文32行,周边饰云龙纹。碑文记道光朝平定南疆张格尔叛乱之事,并立石于太学而告功于天下。
碑文起始解释“剿擒”之义道:“征而灭之谓之剿,生而致之谓之擒。命将出师,声罪致讨,此可必得之数也。”因张格尔系乾隆年间叛乱的大和卓之孙,故以“逆裔”称之。
碑文末尾称:“我武惟扬,天之所助者顺也。《礼》曰:执有罪,告成于学。故据事书之。” 其中“《礼》曰:执有罪,告成于学”,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御制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参见3月9日介绍)表述更为完整,即引《礼记·王制》称:“受成于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在雍正三年(1725年)《御制平定青海告成太学碑》(参见1月9日介绍)表述为:“廷臣上言:稽古典礼,出征而受成于学,所以定兵谋也;献馘而释奠于学,所以告凯捷也。宜刊诸珉石,揭于太学,用昭示于无极。”
立于北京国子监孔庙的平定告成碑共有7座,按年代先后依次为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雍正三年(1725年)《平定青海告成太学碑》、乾隆十四年(1749年)《平定金川告成太学碑》、乾隆二十年(1755年)《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回部告成太学碑》、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平定两金川告成太学碑》和道光八年(1828年)《平定回疆剿擒逆裔告成太学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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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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