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2 阅读数:
《苏州府示谕冶坊定价碑》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边框饰花纹。碑文15行,载乾隆二年(1737)坊商与工匠因工价折银争讼事。经会议商定,“嗣后坊内应给正作工价赏银,悉按定议九五银”给付。碑尾刻原呈各坊名称及坊主姓名。碑文下部漫漶。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上一篇:清 ·《宪恩便民息争定例禁碑》 下一篇:清 ·《苏州织造府严禁织造局管事需索碑》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