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三日 · 金 ·《京兆府重修府学记》
《京兆府重修府学记》
【时间】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年)十一月十五日
【地点】陕西西安碑林。
【评述】
碑方趺,额缺失,高168厘米,宽77厘米。刻于宋景祐二年(1035年)《永兴军中书札子》(参见2023年2月11日介绍)碑阴。碑文30行,行70字,李栗撰,潘师雄书丹,钱义方题额。
碑文述儒学之兴起和发展经过,追述北宋崇宁二年 (1103年)府帅、枢密直学士虞策将原在“府城之坤维”的京兆府学、孔庙迁至“府城东南隅”,将原在“府学之北墉”的唐石经及诸多唐宋碑石一并迁至新址。重修后的文庙,“总五百楹,宏模廓度,伟冠一时”。 碑文同时记述金代的科举取士制度,以及京兆尹完颜胡女、亚尹韩希甫等重修文庙、府学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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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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