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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龙泉院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四日 · 金 ·《龙泉院牒》

39B11


《龙泉院牒》


【时间】大定二年(1162年)八月十二日牒,刻石时间不详。

【地点】河北石家庄鹿泉区上庄镇韩庄村龙泉寺

【评述】

石嵌于墙上,高64厘米,宽110厘米,厚20厘米。边框饰花纹,框内刻文13行,满行18字。其中状文3行和落款1行字体较小。刻文内容是真定府获鹿县封龙乡韩家庄村龙池山院住持僧净琛状告:“本院自来别无名额,已纳讫合着钱数,乞立‘龙泉院’。”经府县勘会情况属实,获得尚书礼部颁发的赐额敕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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