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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普恩院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五日 · 金 ·《普恩院牒》


《普恩院牒》


【时间】大定二年(1162年)八月二十一日牒,刻石时间不详。

【地点】河南焦作修武

【评述】

刻石高55厘米,宽83厘米。边框饰花纹,框内刻文12行,满行20字。其中状文2行和落款1行字体较小;行文中有三处印文、三处花押。刻文内容是怀州修武县恩村院主僧智达状告:“本院自来别无名额,已纳讫合着钱数,乞立院名。”经府县勘会情况属实,获得尚书礼部颁发的赐额“普恩院”敕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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