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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水则碑》(清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五月四日 · 北宋 ·《水则碑》(清刻)


《水则碑》(清刻)碑阳

《水则碑》(清刻)碑阴

《水则碑》(清刻)    


【时间】宣和二年(1120年)原刻,清光绪二年(1876年)七月仿刻

【评述】

碑原立于江苏苏州市胥门外接官亭(面对胥江),现存苏州碑刻博物馆。

碑一面刻横道水则六则(应为七则),由下往上内容为:

一则,水在此高低田俱无恙;
二则,水在此极低田渰;
三则,水在此稍低田渰;
四则,水在此下中田

五则,水在此上中田

六则,水在此稍高田

[七则,水在此极高田
。]

碑另面刻字7行,碑文为:

01《吴中水利全书》载:“宋宣和二年,立浙
02西诸水则石碑,他处咸弃失,惟吴江[垂]
03虹亭左之碑尚存,为乾隆十二年知县陈
04荀纕考旧图说重刻。因令照制□□□
05门外河滨,以验消长而悉农情。
06光绪二年七月
07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副都御史、江苏巡抚固始吴  立


此碑系仿照吴江水则碑刻制。吴江水则碑原有二通,分嵌于县东门外垂虹桥(本名利往桥,俗称长桥)桥墩左(东)、右(西)侧。乾隆十二年八月,吴江县知县陈荀纕参考旧“
左水则碑”图重刻,并改名为“横道水则碑”,碑高187厘米,宽88厘米,厚18米。碑面自下向上刻划一至七则,各则之间高差2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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