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三月二十日 · 北宋 ·《五礼记碑》
北宋 · 《五礼记碑》
【时间】
政和七年(1117年)刻
【评述】
原立于河北邯郸市大名县大街乡双台村,现存大名石刻博物馆内。
《五礼记碑》也称《五礼新仪》,由基石、龟趺、碑身、碑额四部分组成,通高12.34米,宽3.04米,厚1.08米,立于唐开成五年(840年),原为《何进滔德政碑》,柳公权奉唐文宗之命为魏博节度使何进滔撰写。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宋徽宗于尚书省置议礼局编修《五礼新仪》,并亲为作序。政和三年(1113年)修成,同年四月颁行。政和七年(1117年)大名府尹梁子美奉诏在北京(今大名)刻碑时,将唐代《何进滔德政碑》碑文磨掉,改刻《五礼新仪》。碑阳有宋徽宗篆额(一说蔡京篆额)“御制大观五礼之记”2行8字,碑侧面存唐刻残迹。
政和《五礼新仪》是北宋朝廷继太祖开宝六年(973年) 《开宝通礼》后颁行的第二部国家礼典,因其内容“礼及庶人”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开宝通礼》内容多源自《大唐开元礼》,而政和《五礼新仪》更能反应宋代礼制特色。
对唐碑被改刻之事,赵明诚《金石录》评称:“右唐《何进滔德政碑》,进滔之事故无足取,而柳公权书法为世模楷,此碑尤为雄伟。政和中,大名尹建言磨去旧文别刊新制,好古者为之叹息也。”
明初漳卫河决堤,洪水淹没府城,《五礼记碑》随之湮埋地下。明嘉靖年间石碑重见天日时,已断为九块。现碑身可见拼复痕迹。《五礼记碑》于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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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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