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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省降御笔敕付楼异石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1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三月二十一日 · 北宋 ·《省降御笔敕付楼异石刻



原碑


复刻碑

  北宋 ·  《省降御笔敕付楼异石刻》


【时间】
政和八年(1118年)立


【评述】

原立于浙江宁波海曙区集仕港镇丰惠庙内,2004年迁到广德庵。宁波高丽史迹展览馆中有复刻碑。

碑高198厘米,宽110厘米,厚25厘米。碑首呈漫圆形,边饰双龙交尾浮雕图案,龙头朝下,龙体浑圆。正中长方框内阴刻楷书“
省降御笔”24字。碑身三截刻,载敕文五道,分别为政和七年(1117年)两道,政和八年(1118年)三道,可识读者为四道。中、下截文字漫漶不清。 碑文内容为明州太守楼异关于置高丽司、填广德湖造田以及湖田生双穗稻之“祥瑞”事的奏请及圣上(徽宗)的批复。

丰惠庙又名“
楼太师庙”,为纪念北宋明州知州楼异(1062-1123)而建的祠庙。楼异在世时,当地人在今海曙区望春山灵波庙中为其建生祠。南宋嘉定二年(1209年),宋宁宗赵扩应楼异之孙——参知政事楼钥(1137-1213)与明州士民之请,准许于鄞西为楼异独立修祠,并赐额为“丰惠”。丰惠庙内原立有三通宋徽宗瘦金体御笔碑,其中两通迁至广德庵,另一通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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