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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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2 阅读数:
原碑碑阳
原碑碑阴
复刻碑
北宋 · 《御笔敕付楼异石刻》
【评述】
原在浙江宁波海曙区集仕港镇丰惠庙内,2004年迁到广德庵。 碑存上半截,残高127厘米,宽109厘米,厚25厘米。碑首呈漫圆形,边饰双龙交尾浮雕图案,龙头朝下,一侧龙身残缺。额题“御笔”。碑身载五道敕书。首列为政和八年(1118年)六月十九日敕;第二列有四敕,计重和二年(1119年)二月初七日一敕,及宣和元年(1119年)三敕。内容涉及拟建高丽使馆与采买木材造贡船之事。碑阴刻嘉定五年(1212)《乞增葺锦照堂札子》。明州太守楼异奏请及圣上批复。 据碑文,宋徽宗御笔碑最早立于楼异所居月湖锦照堂。建炎四年(1130)金兵南下,“中更兵燬,岿然独存”,即御笔碑经战乱得以幸存。隆兴二年(1164),锦照堂等楼氏旧宅进行重建。又过了五十年,“栋宇弗支,加以连岁暴风秋霖,颓损尤甚”。 楼异之孙、时任参知政事兼太子宾客的楼钥特奏请重修锦照堂以妥置御笔碑,得到朝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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