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北宋 ·《表忠观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三月五日 · 北宋 ·《表忠观碑》

宋刻第一石拓片

明刻第一石

明刻第一、三、四石

明刻第四石拓片


  北宋  ·   《表忠观碑》


【时间】元丰元年(1078)八月撰书,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重刻

【评述】

位于浙江杭州钱王祠内。

《表忠观碑》由时任朝奉郎、尚书祠部员外郎、直史馆、权知徐州军州事、骑都尉苏轼于元丰元年(1078)八月撰书,刻于四石,每石两面刻,每面正书6行,行20字。碑久佚,拓高40厘米,宽60厘米。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杭州知府陈柯据宋本重刻四石,碑高223厘米,宽101.5厘米,厚26厘米。碑身两面刻,每面正书7行,满行18字,其中第二石已佚。

碑文载熙宁十年(1077年)十月,杭州知府赵抃有感于吴越王钱缪有功于后世,而钱王坟墓、祠宇荒废,为保全钱氏坟庙,便上奏朝廷:

故吴越国王钱氏坟庙,及其父、祖、妃、夫人、子孙之坟,在钱塘者二十有六,在临安者十有一,皆芜废不治……坟庙不治,行道伤嗟,甚非所以劝奖忠臣,慰答民心之义也。臣愿以龙山废佛祠曰‘妙音院’者为观……
赵抃的奏请得到皇帝恩准,并将妙音院赐名为“
表忠观”。


表忠观旧址在杭州西湖龙山(今玉皇山),亦称“
钱王祠”。元丰元年(1078)八月表忠观落成之际,赵抃派人至徐州请苏轼撰写碑文。碑文并载於《东坡文集》和《宋文鉴》。苏轼书《表忠观碑》时正值年富力强,笔法娴熟,为苏轼书碑的代表作之一。宋王安石赞《表忠观碑》是“三王世家体”。明王世贞评苏轼书法称:“《表忠观碑》,苏文忠公撰并书,结法不能如《罗池》老笔,亦自婉润可爱。”(《弇州山人稿》)


清乾隆初年曾发现宋刻《表忠观碑》断碑。有学者认为北宋原刻已毁于党禁,南宋时曾据北宋本重刻。宋刻断碑在20世纪七十年代被毁。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