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二十二日 · 北宋 ·《余庆禅院牒》《保平军牒》
《余庆禅院牒》
《保平军牒》
【时间】元丰八年(1085)八月二十八日牒、元祐元年(1086)十二月十五日牒。
【评述】
位于山西夏县司马光祠余庆禅院。
碑圆首方座,高110厘米,宽65厘米,厚15厘米。碑阳额篆“敕赐余庆禅院”3行6字,碑身刻元丰八年(1085)八月二十八日尚书省下发的《余庆禅院牒》,计13行,行字大小不等。碑阴刻元祐元年(1086)十二月十五日《保平军牒》,计21行,满行33字。
前者内容为司马光乞请在先世坟侧建香火院,以余庆禅院为额,并提出坟院未建成前,由崇胜寺僧照管,并请求每年剃度行者一名。朝廷以敕牒批准其请求:“特赐余庆禅院为额。每遇兴龙节与度行者壹名。”
后者为保平军发给司马光继子司马康的牒文,碑首题“保平军牒司马学士”。 司马康在奏状中提到:其父任门下侍郎时奏乞得坟寺一所,以余庆禅院为额;后来除授左仆射,根据条例,可再乞坟寺一所。因其父患疾而薨,未来得及申陈。尚书礼部据司马康奏状进行查核,确实符合“两府臣僚,虽有拜相再陈乞”的规定,但陈乞间薨没的情况如何操作,候朝廷指挥。皇帝特下圣旨:“得依所乞,仍两遇圣节,与度行者一名。”保平军收到尚书礼部的符文后,以牒文形式告知司马康:“请一依尚书礼部符内所坐敕命指挥,照会施行。”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夏县)人。宝元元年(1038年)进士及第,累迁龙图阁直学士。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主持编纂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元祐元年(1086年)去世,追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
司马康(1050-1090),司马光大哥司马旦之子,过继给司马光为子,作为司马光助手参与编辑《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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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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