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二月二十二日 · 明 · 敕谕碑
【名称】
敕谕碑
【时间】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三月十四日敕谕,永乐三年(1405)二月初四日立石【地点】
陕西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
【评述】
明代敕谕碑。额篆“敕谕”。碑身8行,年款处有“敕命之宝”小字。敕谕对象为咸阳王赛典赤七代孙赛哈智,内容为朱元璋批准其修造礼拜寺,保护回民行商,规定“如遇关津、渡口,不许阻滞”。赛典赤·赡思丁《元史》有传,原籍中亚不花刺(今布哈拉),随太祖征伐,历任燕京断事官、燕京路宣抚使、云南行省平章政事等职,至元十六年(1279)卒,大德元年(1297)追赠为“咸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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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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