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二月二十三日 · 明 · 永乐敕谕刻石
【名称】
永乐敕谕刻石
【时间】
明·永乐五年(1407)五月十一日敕
【地点】
原在江苏苏州砂皮巷惠敏清真寺,现存苏州太平坊清真寺内
【形制】
高124、宽61厘米
【评述】
明代敕谕碑。碑文10行,满行20字。首行为“大明皇帝敕谕住持米里闪思丁”,年款处有“敕命之宝”小字,系明成祖朱棣(1403~1424在位)保护伊斯兰教的护持圣旨,规定“敢有故违朕命、慢侮欺凌者,以罪罪之”。同样内容的碑文也见于福建泉州涂门清净寺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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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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