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 · 《吊比干文碑》(宋刻)
【时间】太和十八年(494年)
【评述】
位于河南卫辉市比干庙。
《吊比干文碑》也称《魏孝文帝吊比干文碑 》,原碑不存,宋元祐五年(1090年)重刻。碑高256厘米,宽136厘米,篆额“皇帝吊殷比干文”。碑阳28行,行46字,孝文帝元宏撰文。碑阴刻文4列,有吊官82人题名,最后1列为宋吴所撰“碑记”,载魏时所立《吊比干文碑》“久已为乡民毁去,赖民间偶存其遗刻”,“再获刊勒”。
孝文帝吊比干庙之事,据《魏书》载为太和十八年(494年)十一月,车驾幸邺。十四日,经比干之墓,亲为吊文,橱碑而刊之。
孝文帝拓跋宏(467~499),汉名元宏,献文帝拓跋弘长子,皇兴三年(469年)册立为皇太子,皇兴五年(471年)即位,年号延兴。时其祖母文明太后(441~490)临朝执政,推行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的改革措施。太和十四年(490年)孝文帝亲政,进一步推动改革,并于太和十八年(494年)迁都洛阳,史称“太和改制”。太和二十三年(499年)拓跋宏驾崩,时年33岁。
杨守敬(1839~1915)评此碑书法为“瘦削独出,险不可近”,为“北碑之杰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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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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