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七月十五日 · 北魏 ·《石门铭》《石门铭小记》
《石门铭》摩崖石刻
《石门铭》拓片
《石门铭小记》摩崖石刻
《石门铭小记》拓片
北魏 ·《石门铭》《石门铭小记》
【时间】北魏永平二年(509年)
【评述】
原在陕西褒城县(今汉中市勉县褒城镇)褒谷石门东壁,上世纪70年代移至汉中市博物馆。
《石门铭》摩崖又称“泰山羊祉开复石门铭”,“石门十三品”之一。通高175厘米,宽215厘米,文27行,行22字。铭文记自东汉开凿石门后,随着晋室南迁,褒斜道废弃不用,石门因而闭塞。北魏正始元年(504年)“汉中献地,褒斜始开”。正始三年(506年),督梁秦诸军事、梁秦二州刺史羊祉(458~516年,字灵祐,泰山郡梁父县人)奏请修复褒斜道。北魏宣武帝特派遣左校令贾哲(字三德),率领工徒一万人,石匠百人,以成其事。工程自正始四年(507年)始,至永平二年(509年)竣工,时任梁秦二州典签王远写下这篇颂扬羊祉、贾三德等工程倡导者和主事者功绩的铭文,并由洛阳县刻工武阿仁凿刻于石壁。
《石门铭》下方有一方小摩崖,高98厘米,宽38厘米,文7行,行9-10字,后有贾三德题名,称《石门铭小记》,叙石门开于东汉永平,修复于北魏永平,虽然间隔440年,但 “开、复之年同曰‘永平’,今古同前,极矣哉!”
康有为赞《石门铭》“体态飞逸,不食人间烟火,书中之仙品也”。(《广艺舟双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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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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