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乾隆四十八年(1783)四月下浣
【地点】辽宁沈阳故宫文溯阁东侧碑亭内
【评述】
《宋孝宗论》刻于《文溯阁记》碑阴。碑身部分高257厘米,宽106厘米。高宗弘历撰并书,满汉文各10行。文后钤两方印章。
碑文首题“宋孝宗论”,次行言“宋孝宗之事高宗,可谓极其孝;光宗之事孝宗,可谓极其不孝”,内容主旨在于阐述“天子之孝当以不失祖业为重”,反映了乾隆帝的天子职责观和理念。
碑文:
宋孝宗赵昚(1127-1194),南宋第二位皇帝(1162-1189年在位),宋太祖赵匡胤七世孙,绍兴三十年(1160年)被立为皇子,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被立为皇太子,同年高宗让位于赵昚。赵昚即位之初锐意进取,为岳飞平反;整顿吏治,裁汰冗官,理财济民,呈现社会安定局面,史称“乾淳之治”。
淳熙十六年(1189)二月,赵昚以为高宗服三年之丧为由禅位于皇太子赵惇,诏立元妃李氏为皇后。绍熙五年(1194)赵昚驾崩,享年68岁,庙号孝宗,葬于永阜陵。
宋光宗赵惇(1147-1200),孝宗第三子,1162年封恭王,乾道七年(1171)立为太子。淳熙十六年(1189)内禅为皇帝。绍熙元年(1190),皇后李氏请立皇子嘉王赵扩为太子,孝宗不许。他惑于李后言,从此不朝孝宗。绍熙五年(1194)孝宗得病,光宗不去看望。孝宗逝后,光宗称疾不执父丧,朝野震动。太皇太后吴氏因赵汝愚等所请,拥立皇子嘉王即帝位,光宗赵惇被尊为太上皇。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