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五月四日 · 清 ·《文昌帝君阴骘文》
【时间】乾隆四十五年(1780)仲夏
【地点】原在北京宣武区上斜街,现存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评述】
碑高86厘米,宽40厘米,厚16厘米,中上部有断裂痕致部分字迹残缺。碑身两截刻,上为《文昌帝君阴鸷文》23行;下为《文昌帝君蕉窗十则》22行,另附题记4行、题名2行。蔡廷衡书丹并识,陈惠勒石,王斗光镌刻。
《文昌帝君阴鸷文》和《文昌帝君蕉窗十则》均为清代流行的劝善文。前者强调“行善积德”,劝诫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后者“十则”分为五戒和五要。“五戒”为戒淫行、意恶、口过、旷功、废字;“五要”为要敦人伦、净心地、立人品、慎交游、广教化。因其声言“遇上等人说性理,遇下等人说因果”,故应是主要针对士大夫阶层的警世文。
书题者蔡廷衡,字咸一,浙江仁和县(今属杭州市)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戊戌科殿试策问政治之本,蔡廷衡以“惟制治之道,教化尤先”“道惟以立诚为训学之本”等应对,以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甘肃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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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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