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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 ·《无锡县学管业公据及续增养士田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六月四日 · 南宋 ·《无锡县学管业公据及续增养士田记


  《无锡县学管业公据及续增养士田记》



祐五年1245年)七月记,淳祐三年(1243年)八月、十月公文。


【评述】

现存江苏无锡碑刻陈列馆。

碑高280厘米,宽120厘米。额隶“
无锡县学淳祐癸卯续增养士田记714字。碑身六截刻,碑文总计6000余字。

第一截载淳祐三年(1243年)八月常州府批转将抄没田亩拨给无锡县学的公据,以及淳祐三年(1243年)十月两浙西路转运提举学事司给无锡县的帖文,分别钤“
常州之印”和“两浙水陆转运使印”,并有画押。


第二至五截刻无锡县学添置养士田的分布情况,每截68行(其中第5截为66行),记分布在扬名、景云、垂庆、开元、梅李、延祥、兴道、天授等八乡的土地类别、面积、界止、税钱、租额和佃户姓名等。第六截34行,为无锡县令薛师鲁的撰记。

无锡县学续增养士田主要来自抄没田。碑文载尤梓“
因欺谩官府被罪,抄估家业,内有田拘没入官,计契捌拾肆纸”,田合200余亩,租米计300斛有奇,均拨交无锡县学。

撰记者薛师鲁(1196-1258),字与参,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嘉定十三年(1220年)以恩补将仕郎,宝庆三年(1227年)任处州录事参军,淳祐三年(1243年)知无锡县,宝祐五年(1257年)任扬州通判。卒年63岁。清光绪《奉化县志》载有《宋通判薛师鲁行状》。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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