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会稽孝女之碑》
【时间】元祐八年(1093年)正月刻
【评述】
现存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曹娥庙。
碑高208厘米,宽103厘米,额篆“后汉会稽孝女之碑”4行8字。碑文行书18行,每行30字,首题“后汉会稽上虞孝女曹娥碑”;次行为汉代撰者信息:“上虞县令度尚字博平、弟子邯郸淳字子礼撰”;第三行刻蔡邕题书内容:“蔡邕题其碑阴云:‘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尾行落款“宋元祐八年正月,左朝请郎、充龙图阁待制、知越州军州事蔡卞重书”。即此碑系据汉《曹娥碑》重书刻。
清阮元《两浙金石志》卷六载:“《曹娥碑》,右军小楷书,唐李北海曾以行体书之,世无传本。此蔡卞于元祐时重书,应从北海原刻而出,宋时犹及见真本。”即阮元认为蔡卞书碑是从唐人李邕(687-747)行书《曹娥碑》而出。
相传东汉元嘉元年(151年),上虞县令度尚有感于曹娥投江救父的事迹,奏报朝廷,旌表孝女,并为其建庙立碑。碑文由邯郸淳撰写。中平二年(185年),蔡邕于碑阴题写“黄绢幼妇外孙齑臼”(绝妙好辞)8字偈。汉碑书迹不传,见传者有东晋王羲之所书《曹娥诔辞》绢本墨迹,现藏辽宁省博物馆。
蔡卞(1048-1117),字元度,福建仙游县人,权臣蔡京(1047-1126)胞弟,王安石(1021-1086)之婿。熙宁三年(1070年),蔡卞与胞兄蔡京同登进士。绍圣四年(1097年),蔡卞擢尚书左丞,官至枢密院事。政和七年(1117年)病逝,享年70岁,谥“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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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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