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梅公瘴说》
【时间】绍熙元年(1191)刻
【评述】
位于广西桂林市月牙山龙隐洞外崖壁。
摩崖石刻高193厘米,宽120厘米。额题“龙图梅公瘴说”3行6字。主文17行,满行26字,隶书。撰者梅挚(994-1059),字公仪,四川新繁县人,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历官大理评事、殿中侍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图阁学士等,世称“梅公”。景祐(1034-1038)初年,梅挚任昭州(今属桂林)知府不久,有感于岭南之瘴,作《五瘴说》,指斥官场恶习,言简意赅,切中时弊。约150年后的绍熙年间(1190-1195),时任广西经略安抚使的朱晞颜摘录《五瘴说》精华并撰跋文,请石俛书写,刻于龙隐洞与龙隐岩之间的崖壁上,题名为“龙图梅公瘴说”。清乾隆年间,陈宏谋将《五瘴说》收入《五种遗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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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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