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五日 · 北宋 ·​《封济民侯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五日 · 北宋 ·《封济民侯牒》

 

  

 

 

【时间】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一日立石,至和二年(1055年)七月十三日敕牒

【评述】

位于陕西眉县槐芽镇清湫村太白庙。

碑螭首,高256厘米,宽92厘米,厚28厘米。碑身两面刻。碑阳额题“封济民侯之敕”2行6字,碑身23行,行49字,载中书门下牒凤翔府封太白山神为“济民侯”之事。碑阴题“皇清 碑身首题太白山尊神祝词”,刻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川陕总督佛伦所撰谢雨祝文,凤翔府眉县知县骆文敬书。

 

至和二年(1055年)七月十三日,知凤翔府李昭遘进奏朝廷,以当年春夏两次请雨灵验的亲身经历,以及庆历七年(1047年)五月河南府王屋县析城山圣水泉特封为渊德侯的先例,为太白神请封爵位。奏状很快得到朝廷的批复:“宜降十行之诏,用疏五等之封,以答神休,以从人欲。宜特封济民侯,仍令本府差官祭告。”在获得敕牒一年零八个月之后,时任凤翔府眉县令的贾蕃将敕牒刻于碑石。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