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日·北宋·《永兴军牒》
《永兴军牒》
碑阳·唐《邠国公梁守谦碑》
【时间】景祐二年(1035年)二月八日刻,景祐元年(1034年)正月五日牒。
【评述】
现存陕西西安碑林。
《永兴军牒》又称《永兴军建立府学牒》,刻于唐长庆二年(822年)《邠国公梁守谦碑》碑阴。唐碑原在长安城大宁坊兴唐寺,宋初移置文庙。碑首已失,龟趺完好。碑高328厘米,宽122厘米,厚31厘米。
《永兴军牒》两截刻,上截16行,下截14行。内容为户部侍郎、知永兴军范雍于景祐元年(1034)奏请立府学、颁经史、拨庄田并获得朝廷批准之公文。奏状称:“臣伏见本府城中见有系官隙地,欲立学舍五十间,乞于国子监请经典史籍一监,仍拨系官庄田一十顷,以供其费。”中书门下牒文称:“依奏,许建立府学,仍勘会于系官荒闲地土内,量拨伍顷充府学支用。及令国子监赐与九经书籍,不得假借出外,及有损污散失。”景祐二年(1035年), 范雍在唐尚书省西隅附近建立京兆府学,并将牒文刻于唐碑之阴。
碑文第2-6行范雍奏状字体较小,中书门下牒字体较大。碑身下截立碑者及与兴学相关责任者的题衔署名也用小字。碑文由僧惟悟书,管句府学陈谕篆额(额不存)。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