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十一日 · 唐 ·《岱岳观造像记碑》
唐 · 《岱岳观造像记碑》
【时间】显庆六年(662年)立
【评述】
原立于山东泰山南麓老君堂(原岱岳观的一部分)院内,现存岱庙碑廊。
《岱岳观造像记碑》造型雄伟奇特,雕刻精细。通高318厘米,宽105厘米。碑身由两块同样尺寸的条石并立组成,皆高236厘米,厚22厘米,宽约50厘米,共同嵌入同一屋脊形碑首和方形碑座中,将二碑身束在一起,故俗称“双束碑”或“鸳鸯碑”。碑文刻于碑身四周,每面作四五层,除下部稍有剥蚀外,大部分文字可识读。
碑最初系道士郭行真等为唐高宗李治、皇后武则天所立,其题刻称:
显庆六年二月廿二日,敕使东岳先生郭行真、弟子陈兰茂、杜知古、马知止奉为皇帝皇后七日行道,并造素像一躯,二真人夹侍。
郭行真深得武氏宠信。史载其可以“出入禁中,常为(武则天)厌胜之术”(《资治通鉴》卷201)。此碑政治寓意鲜明:碑首代表天,碑座寓意地,双碑身象征唐高宗和武后“二圣并侪”,共同治理天下,是当时政治现实的反映。碑文还保留有武周时期推行的新字12个。
碑文主要记载了唐代六帝一后(高宗、中宗、睿宗、玄宗、代宗、德宗和武则天皇后)遣员在泰山上行斋醮造像之事,前后共刻记20则,时间从显庆六年(662年)至贞元十四年(799年),延续达137年。从记述内容看,行斋醮人员均地位显赫,少则三四十人、多则上百人;修斋时间或三天三夜、七天七夜,更有长达四十九天者;均信守道教祭祀和修行的法事规定,并专司雕塑元始天尊等神像以供之。
编有《岱览》的清代唐仲冕(1753—1827)观此碑曾发出感慨:“叹唐时六帝一后,修斋建醮凡二十许,共此一碑,亦异乎近代之每岁一碑以劳人而灾石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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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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