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三月二日 · 明 · 敕谕提学教条碑
【名称】
敕谕提学教条碑
【时间】
明·正德五年(1510)
【地点】
山西盂县晋剧团院内
【形制】
高130、宽78、厚20厘米
【评述】
明代敕谕碑。无额、座失。两截刻:上截为正德四年(1509)十月三十日圣旨,18行,首行为“皇帝敕谕山西按察司副使陈凤梧”;下截34行,列16条学规。明李东阳等纂《大明会典》卷78载“天顺六年(1462),复设各处提督学校官、各赐敕谕”,并载16条学规内容,与碑文同。 碑阴为立碑者题名。同样内容的敕谕提学教条碑也见于山西绛县博物馆、运城中学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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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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