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四月三十日 · 明 · 黄河图说碑
【名称】黄河图说碑
【时间】明嘉靖十五年(1536)刻
【地点】陕西西安碑林
【形制】高176、宽97.5、厚19厘米
【评述】明代水利图碑。圆首方座,额题“黄河图说”。碑身刻黄河流经今河南、山东、江苏、安徽一带的图示,反映了当时黄河与运河的关系以及黄河分为三支(一由梁靖出徐州小浮桥口、一由宿州出宿迁小河口、一由涡河出怀远荆山口)通合于淮入海的情况。图中行政区划主要有府、州、县三级,分别用不同等级的图例表示,共有地名注记百余处。除河道与行政区划注记外,还以形象的画法绘出山脉、寺庙、堤坝等要素,并在一些重要地点标注理黄河、运河水利工程的文字说明,是明代中期黄河治理水利工程图的典型代表。碑右上角刻《国朝黄河凡五入运》记述洪武二十四年(1391)至嘉靖十三年(1534)黄河五次决口入运河及用夫役83余万人治理黄河之事,左上角刻《古今治河要略》,左下角刻刘天和《治河臆见》。图由钦差总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使麻城(今湖北)刘天和(1479-1546)主持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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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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