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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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1 阅读数:
《太湖抚民厅禁村恶勒索告示碑》
【时间】道光二十八年(1848)三月十一日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文10行,载太湖西山地区,民间丧葬时常遭村恶把持。行丧则分段接扛,造葬则纠众勒索,刁风日炽。除由苏州府出示禁约外,江南苏松常等处太湖理民府也示仰厅属居民人等知悉:嗣后民间遇丧葬,“应听自行雇工。如有村恶把持,分段接扛挜工、任意勒索者,许即指名禀府,以凭提案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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