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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太湖抚民厅禁村恶勒索告示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1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三月二十一日 · 清 ·《太湖抚民厅禁村恶勒索告示碑》

《太湖抚民厅禁村恶勒索告示碑》


【时间道光二十八年(1848)三月十一日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文10行,载太湖西山地区,民间丧葬时常遭村恶把持。行丧则分段接扛,造葬则纠众勒索,刁风日炽。除由苏州府出示禁约外,江南苏松常等处太湖理民府也示仰厅属居民人等知悉:嗣后民间遇丧葬,“应听自行雇工。如有村恶把持,分段接扛挜工、任意勒索者,许即指名禀府,以凭提案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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