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乾乾隆六十年(1795)十月立
【地点】广西桂林叠彩区大河乡大河圩村漓江边
【评述】
碑高115厘米,宽65厘米,现与《灵川县示谕墟市交易规条碑》(参见2月28介绍)并嵌于墙上。碑文19行,先述聚货交易的来源,再叙大河墟创立的情形:“兹墟始于乾隆六十年乙卯春,其地系三都十图,并占其墟之期一、四、七日,聚百产之精,通四方之货”,之后列黄家冲、油榨村等11村演戏立墟首事名单,写明“戏台杂项使用钱三十千文,唐家村捐”。碑阴列大村里等10村赠戏首事,以及本墟买牛和卖牛客铺户戏首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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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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