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
【地点】河南登封嵩阳书院东碑廊
【评述】
碑高144厘米,宽85厘米。碑文39行,满行15字。前序后箴。序强调“作百思以自箴”。箴言所列百“思”,除儒家一贯强调的“为子思孝,为臣思忠,为兄思友,为弟思恭,为夫思义,为妇思顺,从师思尊,交友思信”等为人处事准则外,也包括应对政务的基本操守,如“居官思廉,临民思惠”,“遇灾思赈,不足思助”等。嵩阳书院山长耿介撰文,李佩衡书丹。
撰者耿介(1622-1693),河南登封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检讨,参与编修《明史》《大清会典》等。顺治十二年(1655)任福建巡海道按察副使,后历任江西湖东道按察副使、大名府兵备道按察副使、河南按察使等。康熙十三年(1674)兴建嵩阳书院诸贤祠,次年向书院捐地330亩,兴复书院。康熙二十三年(1684)编修《嵩阳书院志》。康熙三十年(1693)病逝,终年71岁。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