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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台澎镇道示禁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七日 · 清 ·《台澎镇道示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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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镇道示禁碑》


【时间道光二十八年(1848)六月勒

【地点】禁碑原在台湾台南小西门城楼,后小西门城楼整体迁到台南小东门旧址,碑亦迁址。

【评述】

碑文4行,为钦命镇守台澎挂印总镇府叶长春与钦命分巡台澎提学按司道徐宗干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六月联合示禁,规定:“农商负贩,车牛往来,不许兵役勒索,特示。

徐珂《清稗类钞》记:“
台湾镇为挂印总兵,王命在焉。旧例,台湾镇、道得封章奏事。每决囚,道至镇署会鞫行刑。奏事列衔,道居镇后,决囚坐次如之。”从示禁碑文首行排列看,确实“道居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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