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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褒惜河道总督栗毓美谕旨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五日 · 清 ·《褒惜河道总督栗毓美谕旨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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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惜河道总督栗毓美谕旨碑》


【时间道光二十年(1840)二月二十三日旨

【地点】山西浑源县栗毓美墓园西碑亭

【评述】

碑螭首龟趺,龟趺残缺。额篆“谕旨”2字。碑文8行,载道光二十年(1840)二月二十三日内阁奉上谕,优诏褒惜河道总督栗毓美之事。吏部尚书汤金钊书丹。


栗毓美(1778—1840),字含辉,山西浑源县人,清代治河名臣。嘉庆七年(1802)以拔贡考授知县,“历署温、孟、安阳、河内、西华,补宁陵,所至著绩”。后历任开封府知府、湖北按察使、河南布政使等职,多次参与黄河修防堵决工程。道光十五年(1835)任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主持豫鲁河务,政绩卓然。道光二十年(1840)病逝于任上。道光皇帝“优诏褒惜,赠太子太保,依总督例赐恤,赐其子耀进士,谥恭勤,祀名宦祠”(《清史稿》卷三八三《栗毓美传》)。


栗毓美墓园规制特殊,石刻精美。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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