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一月立
【地点】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霍泉水神庙明应王殿前壁
【评述】
墙碑,高45厘米,宽50厘米。首题同碑名。记文15行,首题“北霍渠碣记”;合渠沟头60人及渠长、渠司、水巡等题名13行,总计28行,满行24字。
碑载因建立磨房之故,有李姓二人、高姓一人共施钱七十五千,合渠沟头公议买水地二亩五分,用以照看燕家沟、麻子堰二处渠垅,“即以是地付之看渠之人,令其时刻巡守,不致损坏”。碑文记载施钱用途道:“买地花钱五十七千五百文,税契过粮用钱四千二百文。本年寻人看守用钱五千文。其余系合渠人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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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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