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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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3 阅读数:
《沛县奉江抚都院永禁碑》
【时间】雍正十一年(1733)三月示
【地点】原立于江苏徐州市沛县沛城镇前滩村,现存沛县博物馆。
【评述】
碑圆首,额题“奉/江抚/都院/永禁/碑”8字。碑文15行,磨泐较甚。内容大致是时任沛县县令奉江南徐州府及江抚都院之命令,严禁地方奸民啸聚城乡,恃强凌弱,勒索商贾行人;规定婚丧诸务及商铺、牙行挑运货物、雇用脚夫,由事主自行选雇,不准衙蠹地棍串通一气,分疆划界,强挑强运。违者“通行拿究,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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