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十二日 · 清 ·《苏州府约束踹匠碑》


《苏州府约束踹匠碑》
【时间】康熙四十年(1701年)十月
【地点】原在江苏苏州阊门外广济桥堍,现在苏州文庙
【评述】
《苏州府约束踹匠碑》也称《遵奉督抚各宪定例永禁碑记》,嵌于墙上,系碎裂后拼接而成。碎裂处文字缺损较多。碑身高193.4厘米,宽87.7厘米,四周有双栏边框。碑文 24行,首题“江南苏州府正堂加三级石为公叩宪”,尾刻“须至碑者”。后附列7行布商姓名店号,计有69家。
碑文记载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四月突发一场声势浩大的罢工事件。失业踹匠刘如珍等以敛钱演戏为名发动罢工,“千百踹匠景从,成群结队,抄打竟无虚日,以致包头畏避,各坊束手,莫敢有动工开踹者。变乱之势,比诸昔年犹甚。商民受害,将及一载”。于是,苏州69家布商联名向苏州府呼吁,要求按布商意见制定条规,严惩罢工踹匠。
苏州府发布告示以保甲的形式对踹匠严加管理,要求包头盘查踹匠来历,对踹匠行为负责,“一家有事,九家连坐”。经过此次罢工,踹匠的待遇亦有所改改善,将康熙九年(1670年)苏州知府为踹匠订立的“每匹纹银一分一厘”的工资水准,提高到“每匹纹银一分一厘三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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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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