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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三十日 · 清 ·《龙池三禁碑》
《龙池三禁碑》
【时间】康熙三十年(1691)四月
【地点】北京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火龙王庙外
【评述】
碑嵌于墙上,高90厘米,宽35厘米。碑额横刻“重修石记”4字。 碑文8行,每行19字。碑文述合村捐工重修龙池的情况,并公议“池内三禁”和“池台三禁”,强调:“庙前池边,禁止污秽。堆粪洗衣,鸣钟议罪。罚供祭神,使之警畏。凡我村居,均相劝诲。刻铭于石,流传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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