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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彼岸院牒并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9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九日 · 金 ·《彼岸院牒并记


《彼岸院牒并记》


【时间】大定二年(1162年)十二月牒

【地点】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后峪村。

【评述】

拓片高131厘米,宽77厘米。额篆“重修彼岸院记36字。碑身两截刻,上部刻牒文12行,其中3行小字状文难以识别。下部记文约30行,漫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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