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兵荒马乱的时期,却留下了“古雅第一”的碑文?
法制文物,是古代法律制度的见证和记录。中国古代有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会留下什么样的法制文物。从物的角度追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生成演变,既形象生动,也充盈着新知、新趣。
当我们亲临新发现的考古遗址或置身国宝荟萃的博物馆,环顾琳琅玉器、庄严礼器、凌厉兵器,不禁会思考它们与法制的关联,同时也会追问,“礼源于祭祀,刑始于兵”的中国古代法制起源路径能够通过文物展现吗?中华法系的“德主刑辅”“礼刑合一”等特色,是否会物化为器物?中国厚重的古代文化遗存遗物,到底能揭示怎样的法制演变格局?
十六国
本期为第十五期。我们为大家带来出自十六国的三件文物:广武将军碑、凌江将军章、北凉文书。十六国时期的乱,既是政权更迭、军事动乱的乱,也是胡汉对立、文化摧残的乱。这几件文物,正是胡汉文化逐渐从对立到交融的见证。
壹、前秦·广武将军碑
【出现时间】前秦建元四年(公元368年)
【出土&展陈】碑石于清代发现后几度佚遗,1920年在陕西白水县南彭衙村寒崇寺(又称玉华宫)内重新发现,1970年移存西安碑林。
【文物介绍】国家一级文物。碑尖首平顶无穿,通高176厘米,宽73厘米,厚14厘米。额刻“立界山石祠”5字。碑身四面刻字。碑阳有界格线,刻碑文17行,行31字。碑阴分上下二列,上列15行,下列18行,皆为题名。碑两侧文字亦为题名。碑文剥蚀较严重。
碑额5字中第二字笔画不甚清楚,多被释为“界”或“此”等。据碑阳第14行“西至洛水,东齐定阳,南北七百,东西二百”等文字,可推断此碑是广武将军主持定界以后所立,“界”字多被采信。清洪颐煊《平津读碑记》云:“碑已残泐。前叙其先世,次叙其政绩,末有官名疆界,似是纪功立界之碑。”
马长寿先生考证碑侧及碑阴所列134人中,可确定族属的70%为羌人、氐人,还有部分西域胡姓。上述姓氏在民族融合过程中所改称的汉姓至今仍遍布渭北各县。
前秦为苻坚所建,都长安,从皇始元年(351年)始至崇延初年(394年)共传六帝,历时44年。苻秦碑版存世者,仅《邓太尉祠碑》与《广武将军碑》二石。
康有为称此碑为“古雅第一”,“碑阳字似流沙坠简,古逸至矣”。于右任将此碑与《姚伯多造像》《慕容恩碑》称为“关中三绝碑”。
贰、十六国·凌江将军章
【出现时间】十六国(公元304-439年)
【出土&展陈】出土于青海西宁市南滩砖瓦厂墓葬,现藏于青海省博物馆。
【文物介绍】古代将军印。半球形印盒以犀角制成。印文篆书“凌江将军章”五字。《宋书·百官志》载,“凌江将军,魏置”。自凌江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等将军名号凡四十余种。另据《宋书·礼志五》载,鹰扬、折冲、伏波、凌江诸将军服制系“银章,青绶。给五时朝服,武冠”。该印出土于多民族文化交汇区,对研究十六国时期西北军事制度有所补益。
叁、北凉·文书(两件)
【出现时间】北凉(公元397-460年)
【出土&展陈】出土于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群,现藏于吐鲁番博物馆。
【文物介绍】北凉为十六国时期的政权,最强盛时控制今甘肃西部、宁夏、新疆、青海等地。
上为户籍残券,文载:“(前缺)魏奴三口,荆诬二口,成保二口,李酉兴二口,石卯弘三口,解生三口,马诬四口,李渊七口,宋负六口,□□□四口(后缺)。”记载了吐鲁番地区在北凉政权中期的姓氏简况。
下为阚连兴辞,文载:“缘禾六年二月廿日,阚连兴辞:所具赀马,前取给虏使。使至赤尖,马于彼不还。辞达,随□给贾。谨辞。谀(画押)。”缘禾六年为437年。此为一件下级官员向上级奏报关于马匹事宜的上行辞式文书,为研究北凉政权的计赀养马制度提供了原始材料。
两晋十六国法制:由繁入简的分水岭
两晋十六国处于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大分裂时期,100多年的时间里20多个大小政权轮番登场。由于大部分政权是胡族建立的,国祚也比较短,因此在法制史上存在感不强。只有西晋统一三国后制定的《晋律》,称得上一部划时代的法律。
《晋书》中记载,西晋取代曹魏后,贾充、羊祜等人在晋武帝司马炎的命令下制定《晋律》,在汉九章和曹魏《新律》的基础上,将法律条文进行梳理,整合成28篇620条律令,共27657字,“蠲其苛秽,存其清约”。
《晋律》的一大特色是进一步纳礼入律,第一次把“准五服以制罪”写入法律。即依据礼法中的服丧制度来确定亲疏远近,进而决定量刑轻重;服制越近,以尊犯卑的惩罚就越轻,以卑犯尊的惩罚就越重。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
除了法典本身,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作注解,也使《晋律》增色不少。好比现在的司法解释,张斐、杜预为《晋律》作注后,司马炎将其诏告天下,也就与《晋律》有同等法律效力,史称“张杜律”。
不少人认为,《晋律》是中国古代法典由繁入简的分水岭。这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唯一颁行于全国的法典,在法制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首发于“无讼研究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