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最初的成文法和最早的“律师”
法制文物,是古代法律制度的见证和记录。中国古代有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会留下什么样的法制文物。从物的角度追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生成演变,既形象生动,也充盈着新知、新趣。
当我们亲临新发现的考古遗址或置身国宝荟萃的博物馆,环顾琳琅玉器、庄严礼器、凌厉兵器,不禁会思考它们与法制的关联,同时也会追问,“礼源于祭祀,刑始于兵”的中国古代法制起源路径能够通过文物展现吗?中华法系的“德主刑辅”“礼刑合一”等特色,是否会物化为器物?中国厚重的古代文化遗存遗物,到底能揭示怎样的法制演变格局?
东周·春秋
本期为第四期。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出自东周春秋时期的三件文物:侯马盟书、齐洹子孟姜壶和“匽”字刀。这三件文物,分别蕴藏了春秋时期盟约制度、礼乐制度和货币流通的奥秘。
壹、春秋·侯马盟书
【出现时间】春秋(前770年-前476年)
【出土&展陈】1966年出土于山西侯马秦村晋国遗址,现藏于山西博物院。
【文物介绍】晋定公十五年到二十三年(公元前497~前489)晋国世卿赵鞅同卿大夫间举行盟誓的约信文书,多用朱笔书写于玉石片上,属于春秋晋国官方使用的文字。
内容计有宗盟类、委质类、纳室类、诅咒类、卜筮类等,数量约5000余片。盟辞一般书写于两份石圭上,一份由主盟人藏于盟府,另一份埋入地下以取信于鬼神。当时举行盟誓的目的主要为释疑取信,结盟抗击敌对势力。
贰、春秋·齐洹子孟姜壶
【出现时间】春秋·齐(前770年~前476年)
【出土&展陈】出土于清朝中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
【文物介绍】春秋青铜礼器。高22.1厘米、口径13.4厘米。有甲乙两器,均无盖,形制、纹饰相同,分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和上海博物馆。长颈,低圈足。双耳上饰扁角龙首,颈、腹饰波带纹,足饰夔纹。壶颈内壁有铭文19行,共142字。
铭文记载,齐侯的女儿洹子姜家里有丧事,齐侯欲服丧,但于礼制不合,遂派人至王都向周天子请示,欲为死者举行典礼,得到许可。齐侯服丧,也让齐国百姓辍乐舞以示哀悼。目前铭文释义尚有争议。
叁、春秋战国·“匽”字刀
【出现时间】春秋&战国(前770年-前256年)
【出土&展陈】现藏于河北博物院。
【文物介绍】春秋和战国时期燕国青铜铸币。燕国迁燕下都之前通行尖首刀币,之后开始铸造使用“匽”字刀币。“匽”即“燕”,是标注国别的货币。
“匽”字刀币作为燕国的法定货币,一直流通至燕国灭亡。秦统一六国后,战国时期各国流行的贝、刀、布等币均被废除。
春秋法制:公布成文法
春秋时期,为中国法律史上出现成文法最早的时期。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刻在鼎上公之于众,是目前所知的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前513年,晋国的赵鞅也采取了类似方式公布成文法。
成文法的公布,标志着夏商、西周时期“不为刑辟”思想的瓦解,象征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进步,也确定了后世历朝历代法律公开的基本原则。
此外,“中国史上第一位律师”也出现在春秋时期,即郑国的邓析。《吕氏春秋》中记载,邓析“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不仅收费教人打官司,邓析还把法律条文刻在竹简上,被称为“竹刑”。
(本文首发于“无讼研究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