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二十一日 · 唐 ·《赐甘元柬食实封三百户制刻石》
唐 · 《赐甘元柬食实封三百户制刻石》
【时间】神龙元年(705年)
【评述】
出土于河南洛阳。
石刻纵34厘米,横124厘米,隶书25行,行6字,落款为“神龙元年(705年)十一月十六日”,内容系褒奖鸿胪卿、兼检校右金吾卫将军、上柱国、丹阳县开国伯甘元柬“外辑强蕃,内安储位”为国立勋等功绩,特赏赐“食实封三百户”的制辞。石刻省略了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流转程式,选取制书片段。石刻四周装饰蔓草纹。
甘元柬(?—707),丹阳人,年轻时“求使西域”入凉州都督裴行俭帐下,后任塞州刺史、长安令、凤州刺史等职。长安三年(703年)出使吐蕃,官拜鸿胪少卿。出使回来后进位鸿胪卿、兼右金吾卫大将军。神龙三年(707年)七月太子李重俊发动兵变,甘元柬与武三思等人一同被杀。李重俊兵变失败,中宗追赠甘元柬兵部尚书、曹国公,特赐锦衾衣服,葬于洛州偃师孝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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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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