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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公议龙舟禁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2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六月二日 · 清 ·《公议龙舟禁约》

《公议龙舟禁约》


【时间道光二十八年(1848)六月十三日立

【地点】广西桂林七星景区

【评述】

碑圭首,额横题“公议禁约”4字。碑文9行,满行17字,内容为合街公议禁扒龙船、禁自办龙灯、禁接放龙灯三条禁约,并明确“所禁三事,议定永远遵依。倘有恃强不遵禁约者,合街绅耆公同禀官究治”。  碑文第3行载“议定逢戊年,方准迎龙建醮”。桂林自古盛行“大醮”,即道教隆重的祭祀仪式。道教认为凡是有水的地方就有龙,龙舟可助道家神仙上天入地、沟通鬼神。因“逢戊年”可以扒龙船迎龙祭祀,故该年也被称为“大扒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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