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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禁扒龙舟碑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1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六月一日 · 清 ·《禁扒龙舟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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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扒龙舟碑记》



【时间道光十八年(1838)五月二十六日立

【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彭家岭村祠堂

【评述】

碑文12 行,记道光十八年( 1838 )恰逢戊戌大扒之年,知县吴楷等“出衙查访”,查禁端午“竞扒龙舟”。彭家岭村民在“木龙峝上下扒船”被官府查获,将船上龙头、锣鼓、摇子等收缴。村民因违禁“恐后有祸”,自行“在二江口洲上将龙头、船上等物用火俱焚”,并议定以后私扒龙船者后果自负。


桂林龙舟竞渡源于湘楚。明万历《湖广总志》载:楚地滨水郡县,至今为俗,然有三害:破财一也,起斗争词讼二也,不幸覆舟殒伤性命三也。细民乐为之,官府终不能禁。”清代桂林竞渡龙舟因竞争剧烈或至械斗命案、因扒龙船而溺亡之事时有发生。道光七年(1827)广西巡抚将“竞扒龙舟”定为“恶俗”,“饬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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