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道光十一年(1831)
【地点】原立山西襄汾县西中黄村,现存汾城碑林。
【评述】
碑身下部残,残高160厘米,宽77厘米,厚22厘米。碑身两面刻,阳额题“永存不朽”4字,碑身绘山势、洪水分流,示意尉村、西中黄、焦彭、盘道等四村分用山洪水情况。
碑阴额题 “水渠碑”3字。碑身14行。其中前9行为记事。碑文记:“稽康熙年间旧志所载,金皇统四年(1144)开渠。”明代间设立九家渠长,“各执一纸。奈代远年湮,积久弊生,于乾隆四十年(1775)又奉县主面谕,订水利簿。司渠十六名,轮流管理,新旧更替,恪遵成宪,固有条不紊也”。至嘉庆、道光年间,因用水再起纷争,“平阳府分府王宪,屡次详讯断明法,责府县俱存案件,俾各遵古规,率由旧章”。后5行载水渠总理、总渠、副渠、司渠、乡约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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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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